記者獲悉,今年以來,天津市公安機關偵破各類詐騙案件948起,爲羣衆挽回損失192萬元。儘管如此,近日,天津市公安機關在“大接訪”活動中接到羣衆反映:一些騙子仍在大行其道,給社會、家庭、個人都造成了很大損失和危害。據統計,天津市進入夏季以來,街頭詐騙案件呈高發態勢,僅上個月全市發生在商業場所、廣場街道、居民住宅區的詐騙案件就達146起,累計受騙總額近百萬元。爲了有效打擊這類違法犯罪活動,天津市公安局決定,近期將開展一場打擊街頭詐騙犯罪專項鬥爭,同時提示羣衆擦亮眼睛,識破騙術,配合公安機關揭發和檢舉此類違法犯罪活動。
社會影響詐騙犯罪貽害無窮
詐騙案件給社會、家庭和當事人造成的傷害是巨大的:貧困家庭受騙後如雪上加霜;受騙後許多人難於啓齒,不敢面對家人和孩子,有的甚至撒手人寰;被騙家庭成員相互指責埋怨,產生矛盾;有的人甚至因此對社會產生仇視和報復心理。
案例分析詐騙對象多爲女性
警方介紹,騙子一般選擇上年紀的婦女,要麼是慈眉善目,看上去脾氣不錯的;要麼是看上去有心事的;要麼是單個的、30歲以上的女性(佔發案總數的49%);最後就是看上去家住附近的人。
針對的多是一些社會經驗少、生病、封建迷信思想嚴重、愛貪小利等羣衆。
據抓獲的案犯交代,這類婦女平時省吃儉用積蓄錢財,面對突如其來的橫財容易暈頭。而且,這類婦女多數掌管家中“財政”,自認爲精明能幹,有“發財”機會不會輕易告訴別人。最重要的是,這些婦女身單力孤,即使識破騙局也無力跟騙子對抗。
警方提醒避免4種不良心理
公安局法制辦公室的負責人提醒市民,一定要避免4種不良心理:一是貪財心理,遇到能“發橫財”的事就放鬆警惕。二是迷信心理,一聽“神醫”“特效藥”就相信。三是盲目從衆心理,經不住“托兒”的唆使受騙。四是自以爲是、愛慕虛榮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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