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中國廈門遠華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已與妻子曾明娜在加拿大正式離婚,並於上月獲准,除將影響兩人日後是否能一同“在家軟禁”的安排外,當地媒體質疑是爲其家人留加做兩手準備。
報道引述熟悉加拿大移民法的律師指出,一般而言,難民申請人離婚後,若與本地人再婚,將有利於申請人以人道理由留下。
這宗離婚申請在今年六月二十一日獲批准。法官判曾明娜獲麗昌物業,即目前曾與賴昌星軟禁的物業,現估價約四十九萬加元。
曾賴二人成功離婚後,賴昌星一家的難民申請情況可能出現變化,因爲曾明娜及三名成年子女,可以人道理由自行申請難民資格,而不受賴昌星最後的去留影響。
賴昌星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申請重新審覈其難民資格的上訴已經失敗。
加拿大當地媒體昨日(週四)表示,最高法院已駁回賴昌星的上訴,其前途等聯邦移民暨難民委員會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