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元一盤的炒虎肉原來不過是驢肉絲加虎尿烹製而得,這事乍聽起來總使我想起趙麗蓉小品的經典臺詞: 180一杯的瓊漿玉液就是“二鍋頭對的那個白開水”。
在檢測結果出來之前,本報“新視點”報道的黑龍江某飯莊高價推出的虎肉、虎酒宴無論是否屬實,該飯莊的行爲都已觸犯了有關法律、法規則是不爭的事實。如果賣的是真虎肉、真虎酒,自然觸犯了珍稀動物保護法,即使所賣的東西爲假,那也難逃商業欺詐之嫌。
究竟律犯哪條,該受何等處罰自有有關部門依法認定、實施,我等不必妄加評論。但我以爲,此事的另一挖掘點恐怕還在於由此所折射出的一部分國人內心深處的無知乃至愚昧的心態。
中國人好吃,爲了吃可以不計成本,所謂“食不厭精,膾不厭細”。爲了口腹之享,身家性命也可不要,故民諺有“拼死吃河豚”之語。非典究竟源起何處尚無定論,但病從口入的傳聞怕也不是毫無根據。前些年有一貪官供認每日山珍海味,肉林酒海,用他自己的話說,兩條腿的沒吃過人,四條腿的沒吃過板凳,除此之外,甭管是天上飛的,水裏遊的,地上跑的全都吃遍了。如此一來,管他什麼國法政令自然全不在話下。加之流傳甚久的迷信傳說,諸如吃什麼補什麼,以及物以稀爲貴、獸以稀爲珍,越是別人吃不着而我卻吃得着越顯示自己的尊貴不凡,所以,偷食國家明令保護的野生動物的事件便屢見不鮮。
其實,不用太高的文化和智商,稍微動一動腦子就能明白,人與老虎相去何止萬里,你就是吃上一盤老虎肉也絕長不了二兩力氣,喝上一瓶虎骨酒也未必真的就治了你的老寒腿。用莊子的話說:衽席之上,飲食之間而不知爲之戒者,過也。有鑑於此,我們還是不要在這方面瞎耽誤工夫了吧,說句不好聽的,就是天天讓我吃虎肉、喝虎酒甚至穿虎皮、喝虎奶我也當不了武松,你也是一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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