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草案自7月10日向社會公佈、徵求修改意見以來,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各地羣衆通過網絡、報刊等媒體和來信等方式,積極提出意見,爲進一步完善物權法草案建言獻策。截至8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共收到各地羣衆意見11543件。
物權法是一部明確物的歸屬,保護物權,充分發揮物的效用的民事基本法律,與廣大羣衆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期間,物權法草案作爲民法草案的第二編首次提請審議。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物權法制定工作,第十二次、第十六次常委會會議先後對草案進行審議,並做了進一步修改。
7月1日,根據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研究決定,將物權法草案向社會全文公佈,以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意見。草案隨後於7月10日向社會公佈。
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人士分析,羣衆提出的意見主要集中於與其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相關的領域,如有關保護私有財產、明確徵收徵用中“公共利益”的含義、住宅用地使用權期限、城市居民能否到農村買房、拾得遺失物是否應獲報酬、防範國有與集體資產流失、不動產統一登記、明確集體所有制的財產範圍、相鄰關係的規定是否過於原則等方面的問題,都是意見集中的領域。這些意見一方面反映了人民羣衆積極參與立法、維護自身權利的民主熱情和法治意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這些問題涉及各方面的不同利益,是改革過程中社會矛盾的集中體現。
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次徵集到的每個意見都會得到重視。下一步的工作就是要根據這些意見,進一步對草案進行有針對性地修改。
據介紹,有關方面將在認真研究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物權法草案進行修改,然後提請今年10月召開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再次審議;12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將第五次審議修改後的物權法草案,並視情決定提請明年3月召開的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表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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