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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時期以來,湖南嶽陽市對黨員幹部實行“有錯要問責,無爲也要問責”,嚴厲查處了一批混日子、守攤子的“太平官”和“庸官”,包括君山區副區長在內的21名黨員幹部被追究責任,其中僅被免職的就有6人,降職的1人。黨員幹部說,“無爲問責制”就像給他們頭上戴了一個“緊箍咒”;當地老百姓議論說:“這個辦法要是出臺得早一點就更好了!”
時下,少數幹部滿足於“混日子,守攤子”,貪圖安逸,當太平官。個別幹部甚至認爲,只要不違紀違法,誰也奈何我不得,照樣當官,照樣上班。他們工作上得過且過,事業上不思進取,缺乏責任心和使命感,導致一個單位或一個地方長期發展緩慢,變化不大。
岳陽市的“無爲問責制”,有助於解決這個問題。當地有一個學校的校長,平時工作不認真,管理能力較差,但也並沒有什麼劣跡。按照時下的慣例,正值壯年的他,只要守好攤子,混混日子,起碼可以保住校長這個位子。可這次問責辦法一出臺,他當即就被免職。
以往,對黨員幹部的管理,我們往往偏重於對違法違紀責任的追究,忽視對政治責任的追究。要從根本上保持黨員幹部的先進性,就必須把紀律、法律管不到的這片“空白地帶”用制度規範起來,對碌碌無爲、貽誤改革發展大計者,相應地追究政治責任和領導責任。
岳陽市結合本地情況推行的無爲問責制度,表明我國地方政府正在逐步把工作重點放到履行責任上來。“無爲問責制”不僅是套在幹部頭上的“緊箍咒”,把他們的工作能力、態度、效率置於羣衆的監督之下;又是一個“鞭子”,鞭策和激勵幹部積極進取、奮發有爲。“無爲問責制”的推行,有利於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推動各級幹部工作作風的轉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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