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民辦教育十大傑出人物”候選者之一,號稱“深圳陳嘉庚”的深圳市三屆政協常委王慶茂,被深圳市檢察院指控涉嫌挪用資金逾億、並向公司企業人員行賄。昨天,他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
據瞭解,56歲的王慶茂被捕前是深圳市旺海怡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的總經理,深圳華茂實驗學校等5家學校的董事長,還擔任深圳市三屆政協常委、深圳市總商會副會長等職,還是“全國民辦教育十大傑出人物”30個候選人之一。
王慶茂的案發因其挪用深圳華茂實驗學校的教育儲備金開發旺海怡苑樓盤。今年2月1日,王慶茂被寶安區檢察院批捕。據檢方起訴材料稱,1996年9月至2000年11月,王慶茂利用其任深圳華茂實驗學校、香港人子弟學校、臺商子弟學校等多家學校法定代表人的便利條件,指使學校財務人員將本應存入學校賬戶的教育儲備金人民幣9772萬餘元、港幣466萬餘元,直接存入其個人及家屬投資註冊的深圳市旺海怡康公司賬戶,供其個人投資發展使用。截至2004年12月,王慶茂挪用旺海怡康公司的資金仍有人民幣7512萬餘元、港幣302萬餘元未退還華茂實驗等學校。
不僅挪用教育儲備金,學校其他教育經費也被他挪用。據檢方指控稱,1996年9月至2004年8月1日,王慶茂指使學校財務人員將學校教育經費多次以“往來款”的名義,轉入其個人及家屬投資的深圳市文德福公司等多家公司。截至2004年11月30日,根據華茂實驗學校賬目反映,尚有債權人民幣4825萬餘元未收回。同時,王慶茂還涉嫌爲取得貸款向公司、企業人員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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