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常悅 通訊員徐連和 吳梅):天津市房地產管理局根據《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築保護條例》規定,爲加強本市歷史風貌建築的保護,規範歷史風貌建築使用行爲,制定了《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築使用管理辦法》,已印發執行。
《辦法》規定歷史風貌建築所有權人、經營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應當定期對歷史風貌建築進行查勘,發現損壞及時修繕,保障歷史風貌建築使用安全和原有風貌,並應當按照年度綜合整修和保護利用計劃的要求做好整修工作。歷史風貌建築裝飾裝修,應當保證歷史風貌建築的整體性、耐久性和使用安全,並符合歷史風貌建築有關技術規範、質量標準和《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築保護圖則》要求。
《辦法》要求歷史風貌建築所有權人、經營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在進行修繕或裝飾裝修前,應當按照《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築保護圖則》和《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築保護修繕技術規程》要求,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設計單位進行設計。
《辦法》規定對歷史風貌建築進行修繕和裝飾裝修的,應當向市房地產管理局申請,到市歷史風貌建築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辦理具體手續,填寫《歷史風貌建築修繕和裝飾裝修設計方案審定申請書》,並提供房屋產權證書或房屋租賃合同;歷史風貌建築現狀文字、圖片等材料;修繕或裝飾裝修設計方案;改變內部結構的,提供房屋安全鑑定報告等材料。接受申請後,市歷史風貌建築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應當到現場查看,並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查。經審查,申請人提交要件有效、設計方案符合歷史風貌建築保護要求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出具《歷史風貌建築修繕和裝飾裝修設計方案審定通知書》。
《辦法》規定歷史風貌建築修繕和裝飾裝修工程應當委託專業的施工單位實施。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設計方案、施工圖及《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築保護修繕技術規程》,制定修繕或裝飾裝修施工方案。由歷史風貌建築所有權人、經營管理人、使用人到市歷史風貌建築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辦理施工方案審定申請。經審查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出具《歷史風貌建築修繕和裝飾裝修施工方案審定通知書》。
《辦法》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天津市歷史風貌建築保護修繕技術規程》和建設工程強制性技術標準施工。申請人、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各負其責,確保工程質量,並要求工程竣工一個月內,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5個工作日內,將驗收證明、竣工圖紙、竣工後照片報送市歷史風貌建築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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