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4月,聯合國通過並簽署《聯合國憲章》。
1945年4月,聯合國正式成立。
1950年11月,中國代表伍修權在安理會上發言,譴責美國武裝侵略中國領土臺灣。這是新中國代表第一次出席聯合國的會議。
1971年10月,第二十六屆聯大通過第2758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
1971年11月,中國代表團首次出席聯大會議。喬冠華團長發表重要講話。
1974年4月,鄧小平在第六屆特別聯大發表講話,深刻闡明瞭中國外交政策,並莊嚴宣佈中國永遠不稱霸,不做超級大國。
1985年1月,中國國際法學者倪徵擔任國際法院法官。
1995年10月,江澤民主席在紐約舉行的聯合國成立50週年特別紀念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
2000年1月,中國政府向聯合國東帝汶過渡行政當局派遣15名民事警察。這是中國政府首次派出民事警察執行聯合國維和行動。
2000年9月6日—8日,江澤民主席出席聯合國“千年首腦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