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01年10月12日,張某帶1500元現金乘公交車到玉田縣城提貨,汽車行駛至薊縣西龍虎峪鄉藏山莊附近,任某夥同李某、溫某、韓某等人分兩次上車,客車繼續行駛到西龍虎峪街口,裝成傻子模樣的任某坐在張某身後,打開飲料,噴到了旁邊溫某的身上,溫某假裝着急,說“你看噴了我一身水,怎麼辦?”任某說不是故意的,溫某讓給買件衣服,任某說不賠,雙方發生爭執,韓某等人出來勸解,發現飲料蓋中獎5000元,其中一人裝模作樣給傻子100多元錢買此易拉罐,傻子嫌少。該人便讓張某拿着中獎的飲料蓋,假意向張某借錢。其他人圍上張某,均稱此易拉罐中獎了可以換5000元。張某信以爲真就將身上的1500元錢給了他們,幾人得錢後,分別下車乘坐出租車離開。當張某清醒過來發覺上當,立即打電話報警。
警方分析:此類案件多發於街頭、車站、碼頭或者公共交通車輛,一般是一個騙子看到另一個乘客(也是騙子)手拿一個易拉罐的拉環,說,“你中了5萬元大獎!”坐在周圍的幾個男子就爭相要買這個拉環。當受騙者花鉅款買下後,這些人就分頭跑掉。
防騙提醒:天上不會掉下餡餅,因此人們不要過於貪心,特別是在乘坐一些交通車輛,遇到陌生人給大利時,千萬不要因爲貪圖便宜而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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