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天,李某開車上街辦事,行至天津市鞍山道南京路交口處左轉彎時,被人攔住,稱他的車“撞”了人,李某下車後見對方倒在地上作痛苦狀,說已被撞傷,理直氣壯地要李賠償醫藥費,並稱可以私了此事。在場的另兩個目擊證人當場作證。李見此情景無奈下只得掏腰包,付了八百元私了此事。等李開車離開時,見被撞的人早已健步如飛了,此時李某才知道自己碰上了“碰瓷”的。
警方揭底:“碰瓷”的騙術由來已久,一般都會有被碰的人和若干“打託”的和“說合”的,受害人往往被假相矇蔽,認爲自己理虧。或者怕按照法律途徑解決會受到某些處罰(如違反交通法規被處罰),便花錢私了,最終可能就是被騙。
防騙提醒:一般“碰瓷”針對的都是司機,特別是一些新手和女性司機容易被選擇爲目標,警方查獲的案件中疑犯曾供述稱:選擇這些人爲目標主要是這些人在駕車過程中,由於駕駛技術不很嫺熟,因爲緊張心裏便發虛,所以在進行“碰瓷”時,容易把握對方的弱點實施敲詐。另外就是這些司機甚至包括一些老司機,在發生違反交通法規的時候進行“碰瓷”敲詐,這樣對方因爲違法理虧也會被迫就範。爲此,駕駛汽車的司機一是要守法駕駛車輛,不給“碰瓷”人以可乘之機,另外在遇到可能是碰瓷的情況下,不要顧及是否違法,應該及時報警,讓警方介入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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