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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臨汾監獄5名司法幹警徇私舞弊、收受賄賂,爲重大刑事犯罪分子違法辦理保外就醫,致使數名不符合條件、原判死緩或無期徒刑的罪犯堂而皇之地走出監獄。21日,山西原平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案件。
檢察機關指控:自1995年以來,臨汾監獄原政委王勇民、監區醫院原院長申小紅、獄政科原科長趙衛東、臨汾監獄218醫院原院長張偉、山西省109醫院醫務科原主任閻寶山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罪犯及親屬賄賂,徇私舞弊,採取捏造事實、誇大病情、僞造上報材料等手段,對無任何疾病、有病但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法律明確規定不得保外就醫的罪犯,違法辦理保外就醫,致使張勇、楊高峯、高喜生、張鵬、張明德、辛濤舵等數名原判死緩、無期徒刑的重大刑事犯罪分子被違法保外就醫,脫離監管。其中,1名罪犯保外後脫逃,至今未被抓獲,給社會安全造成極大隱患。
在爲罪犯違法辦理保外就醫或違法續保中,王勇民收受罪犯及其家屬賄賂1.8萬元,申小紅收受賄賂摺合人民幣1.3萬餘元,趙衛東收受賄賂2.1萬元,張偉收受賄賂摺合人民幣7930元,閻寶山收受賄賂1萬元。另外,王勇民在臨汾監獄218醫院對外承包事務中,先後兩次收受承包人黃某2萬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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