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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城管這個部門興於何時,緣於何地,但我知道即便在家鄉的小縣城也有城管了。城管很普遍,城管執法引起的爭議也很普遍。很少有部門如城管一樣,讓人們如此“愛恨交加”。
城管的存在理由簡單而有力,因爲我們城市的整潔有序有賴於它,而城管屢屢被人詬病的理由也簡單而有力,那就是大多數城市(沒有調查不敢說全部)的城管存在粗暴執法的問題。不用看互聯網上曝光的城管的種種劣跡,單就是平面媒體上有關城管執法的種種熱議就夠車載斗量了。
最近,成都一家媒體就開展了一場城管不文明執法的調查討論,市民紛紛或去電或投書,對城管執法不滿者竟達七成以上,而更令人震撼的是據說是一位“城管”的懺悔信。這位“城管”在信中歷數了耳聞目睹和親身參與的“暴行”,並稱在親友面前羞於提自己是個“城管”。
有些誇張,但又絕不是一句“妖魔化城管”那麼簡單。固然,執法者與被執法者是一個永遠的矛盾體,但對立情緒如此之劇,城管部門也應該好好反思。反思工作中是不是存在某些偏頗和失誤,是不是存在不依法辦事、亂罰款甚至吃拿卡要、以權謀私的行爲,執法方式是不是不文明甚至有些粗暴。
固然,作爲被執法對象的小商小販中有屢教不改者、素質不高者、言行過激者甚至暴力抗法者,但城管部門在執法過程中是不是做到了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地依法辦事?而如果考慮到小商小販們多是爲謀生計的弱勢羣體,換位思考一下,執法有據、法中有情就更來不得一點含糊了;如果考慮到建設和諧社會的大前提,化解爭議、營造和諧的執法環境,城管部門也就義不容辭了。
也是媒體的消息,近日,針對目前北京城管隊伍中存在的諸如粗暴執法、不作爲、儀容風紀不整等現象,北京城管執法局啓動了爲期3個月的執法作風大整頓活動,歡迎市民投訴,歡迎社會監督。
正人先正己,細節見行動,果如此,惡評當漸少,掌聲當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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