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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全國人大將在北京舉行個人所得稅立法聽證會,會上將對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從800元上調至1500元的方案進行聽證。
大家對個稅起徵點的討論已經持續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應當說,這是一件幾乎與所有人都有關的大事件。會後是否能決定1500元方案,在我看來,可以說是喜憂參半。
喜的是,從工資中扣除的部分會有一定減少,相應來講就是收入會有所增加。憂的是,按照800到1500區間看,少扣的部分只有45元,其實還是非常少,不足以讓實際生活水平有什麼改變。更何況,各地區目前本來也都不是執行一刀切的800元基準,不知道起徵點本來就比較高的地區如何應對這種改變。
我國於1980年9月頒佈施行個人所得稅法,開始徵收個人所得稅,同時確定了個稅800元的起徵點。在那個年代,普通職工月收入不過百元,月收入超過800元者幾乎就可以稱做是“萬元戶”,屬於當時典型的高收入階層。
25年過去了,隨着中國經濟的迅猛發展,居民收入與那時相比已經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現在,在許多大城市裏,家庭資產超過百萬已經非常平常,深圳經濟特區的最低工資標準目前已經達到了690元/月,月收入800元在許多沿海發達地區已經成爲低收入。
個稅起徵點從800到1500,簡單看是“大幅上調”了87.5%,可是與個人收入的增幅相比,與25年來的物價上漲水平相比,只能說是“微調”。
每個公民都有納稅的義務,這種說法本沒有錯,但是,作爲稅務部門,應當充分發揮稅收對社會財富的調節功能,不能每年只看着稅收增加了多少個百分點。至於說本次起徵點上調後,“每年會減少稅收多少多少”的說法,更是從本部門利益的角度出發得出的結論。
從個稅的調整又讓人聯想到許多跟稅收有關的事例。
1993年,“對股票轉讓收益徵收20%所得稅”的說法讓中國股市開始了漫漫熊市,該稅種到現在也沒能實施。倒是爲了挽救低迷的股市,這兩年印花稅不得不小調,股票紅利稅也下降了一半。收稅的時候,稅務部門嚐到了甜頭,等股市沒有了交易,稅務部門歉收的時候,不知道是什麼滋味。
還有一個事例就是利息稅。徵收利息稅是基於當時物價一直下降,居民消費慾望降低的狀況,希望大家能把存在銀行的錢更多的用於消費,從而促進經濟發展。
可是,到了現在,物價上漲的幅度已經超過了利息水平,居民存款實際上已經是負利率。在這種情況下,仍然收取利息稅就顯得有些不大合理。
從更深一點的角度上來講,個人所得稅、包括其他稅種的徵收,應當加強對偷漏稅行爲的查處,而不能只把眼睛盯住廣大守法的公民。只有這樣,稅收才能對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到更大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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