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時期,官煤勾結已成衆矢之的,各界討伐之聲不斷。打擊官煤勾結大快人心,百姓好評之聲如潮,但時至今日,雖喊打之聲不絕於耳,但卻很少看到有“過街老鼠”的蹤影。9月22日,是在煤礦入股公職人員限期撤出投資的最後一天,然而在產煤大區內蒙古,“大限”之日主動從煤礦撤出投資者竟無一人。
難道真無官員入股煤礦?不是!記者採訪中就曾瞭解到,個別重點產煤地區與煤炭有關的部門從領導到普通職工都有煤礦股份,行政級別越高,股份越大,年終分紅也越多,甚至還有級別更高的入“乾股”的官員。在不少產煤區,官煤勾結已是公開的祕密,官員與礦主“串”成了一個利益鏈:你是我們的“搖錢樹”,我們是你的“保護傘”。
讓入股煤礦的公職人員主動撤資,是給他們一個自糾錯誤、改過自新的機會,可他們卻放棄了這個機會。他們緣何能“泰然處之”?
作爲官商勾結的一個變種,官煤勾結這種官員權力尋租攫取不當得利的手段更具隱蔽性:官員們在煤礦中的股份多以“乾股”形式出現,股東名單無文字表現,只要不因分贓不均出現分歧,一般很難“露餡”。或許,在近期的“喊打”聲中,那些入股官員已暗做手腳,使其股份更具隱蔽性,認爲如此“天衣無縫”根本查不出來。
入股官員心生僥倖的第二個原因,就是認爲再嚴厲的政令下來也會大打折扣,最後不了了之。中央懲貪倡廉的決心很大,措施果斷得當,但地方能否嚴格執行,有時的確讓人不免心生疑慮。現在,在一些地方,有一種不良的“衙門作風”:上面政策出臺,下面忙着喊口號、印文件,執行成了演戲、走過場,風平浪靜之後,又是另一種景象。文件印了,話說了,就算對上有交待了,對下你好我好大家好,這比官商勾結、官煤勾結更可怕。這種“一陣風”現象並不鮮見,它削弱了中央權威,削弱了政府部門的執政能力,長久下去,積弊無窮。
因此,治理官煤勾結,不單是整肅吏治、懲治腐敗,也是在考驗各級政府、各個部門的執行力和執政能力。讓入股煤礦的官員主動撤資,這只是打擊官煤勾結邁出的第一步。既然主動撤資的不多,就要嚴查深究到底,查處要來“鐵手腕”,讓那些心存僥倖者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
治理官煤勾結,關鍵不能刮“一陣風”走過場,各級政府公佈的舉報電話不能成了擺設,應真正重視羣衆的舉報,發動羣衆參與打擊官煤勾結。紀檢和執法部門應本着對國家和人民利益負責的精神,加大查處力度,揪出隱藏的腐敗分子。下大決心打掉“官煤勾結”的“土圍子”,無論對整頓市場經濟秩序,還是反腐倡廉,都是一場不能退縮、務求必勝的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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