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總工會一份調查顯示,全國80%以上的職工建議將起徵點提高到2000-3000元。
全國總工會保障工作部副部長鄒震昨天在個稅聽證會上表示,全國總工會以調查問卷和召開座談會的形式,組織了北京、廣東、四川、山西、陝西等5省市總工會徵求當地職工對個稅調整的意見。
根據對調查問卷的統計,僅有10%的職工認可將個人所得稅起徵點提高到1500元,80%以上的職工則建議將起徵點提高到2000-3000元。
鄒震稱,相當一部分職工的月消費支出已經超出了1500元。
以北京市爲例,2004年家庭人均月消費支出水平1500元至2000元的佔17%,2001元以上的佔28%。隨着教育、住房、醫療改革的深入和物價上漲,人均月消費支出還將較快增長。
如果個稅起徵點定在1500元,實際上等於45%的職工的基本生活消費支出不能在稅前扣除,顯然加重了這部分職工的負擔。
他認爲,個人所得稅的增幅遠遠高於城鎮居民的年收入增長水平。
1994年以來,全國個人所得稅年平均增幅高達40%,遠高於城鎮居民人均年收入7%到8%的增長率。1993年就業者月薪在800元以上的只有1%,但2002年這個數字已升至52%。
在美國,年收入10萬美元以上高收入羣體所繳納的稅款佔個人稅收總額的60%以上。
鄒震同時提出,個稅調整應當合理考慮家庭的生活費用負擔。
1980年確定的800元費用扣除額標準,是參考當年一家三口每月所需的生活費,以及當時國外在華工作專家的薪資標準制定的。
如果根據這一原則制定的話,即使以國家統計局提供的每人每月1134元的基本生活費用支出標準,最少也應該將扣除費用標準定在3000元以上。
考慮到我國稅收的實際情況以及不使稅收大幅度下降,根據大多數職工的意願,建議將費用扣除額標準定在16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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