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高博):天津市婦女蕭某婚後與丈夫因日常瑣事經常發生口角,爲了發泄對丈夫的不滿,蕭某在與丈夫爭吵過後,拿菜刀將年僅四歲的親生女兒的頸部割傷。一審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蕭某有期徒刑8年。因不服一審判決,蕭某向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蕭某經人介紹與丈夫張某結婚。但是在一起生活中,因家庭瑣事被告人蕭某與張某經常發生矛盾。被告人蕭某因此深受精神刺激,曾入住精神病醫院接受治療。案發當日晚,被告人蕭某與丈夫張某再次發生口角。到了晚上11點,被告人蕭某爲發泄對丈夫的不滿,拿起菜刀割女兒的頸部,致使正在熟睡的女兒氣管受傷,其後,被告人蕭某欲持刀自盡時,被張某將刀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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