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上午,天津市首家由法人開辦的司法鑑定機構正式開業。
爲實現“鑑審分離”、“鑑管分離”,保證司法鑑定的客觀性,今年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頒佈了《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並於10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決定》規定:偵查機關根據偵查工作的需要設立的鑑定機構,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託從事司法鑑定業務。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不得設立鑑定機構。各鑑定機構之間沒有隸屬關係。
根據該決定,今年9月20日,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設立了本市首家司法鑑定機構———天津市天鼎物證司法鑑定所。該所目前有7位由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註冊的高級鑑定人員,主要面向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從事物證類文件檢驗和痕跡鑑定業務。據悉,繼該鑑定所設立後,本市還會有更多鑑定機構陸續設立,不僅能保證公平與效率,也爲當事人提供了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