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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高博):爲謀取暴利,兩男子不顧爆炸危險,夥同他人以卸下油井油管上的壓力錶接上橡膠管的方法盜取原油。日前,天津市大港區人民法院以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分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六年、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後,二人不服,已上訴至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記者從法院瞭解到,今年40歲被告人袁某是遼寧鐵嶺人,家住本市大港油田;另一被告人趙某,河北省人,住大港區某村。2005年5月31日至6月7日間,被告人袁某夥同劉某、周某(均外逃),經事先預謀,攜帶扳手、橡膠管、尼龍袋、鐵架子等工具,先後三次竄至大港油田採油廠內,採取卸下油井油管上的壓力錶接上橡膠管的手段,在油井上盜取原油十餘袋。6月8日晚上9點,被告人袁某、趙某又夥同劉某、周某,再次竄至該油井,採取上述手段在該油井盜取原油90餘公斤。這時,幾人被港南治安分局創新路派出所巡邏民警當場發現,袁某、趙某被抓獲歸案。
法院認爲,被告人袁某、趙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破壞性手段盜竊原油,二人的行爲均已構成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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