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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擁有全球知名服飾品牌“登喜路”的英國AlfredDunhi ll Limited公司將一紙訴狀遞交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狀告本市某商廈大量銷售標有與其註冊商標完全相同的服飾的行爲侵犯了其註冊商標專用權,向被告提出了停止銷售侵權商品,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0萬元及承擔律師費及相關合理費用,並公開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並將於近期開庭審理。
原告英國AlfredDunhillLimited (艾爾弗雷德·鄧希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鄧希爾公司)起訴稱,該公司是當今世界最有影響力的知名企業之一,主要從事服裝、皮具、眼鏡、珠寶、鐘錶等領域的設計、生產和銷售等商業活動,公司的DUNHILL(登喜路)品牌在20世紀20年代就盛名遠播。此後,登喜路成長爲世界馳名商標。鄧希爾公司自1983年進入中國以來,在北京、上海、天津、廣州等大中城市設立了多家登喜路服飾專賣店,得到了中國廣大消費者的青睞和喜愛。經鄧希爾公司申請,商標局先後於1983年、 1990年、 1995年、 1997年分別覈准了“ DUNHILL”英文商標及“登喜路”中文商標,使用範圍爲衣服、手套、襪子、圍巾、皮革或人造皮革製品等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於2000年6月編制了“全國重點商標保護名錄”, DUNHILL(登喜路)的商標名列其中。
爲了嚴厲打擊經銷假冒涉外知名商標商品的行爲,有效地保護涉外高知名度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上海、廣東等省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均發佈通告,禁止在當地服裝市場和小商品市場銷售涉外高知名度商標商品, DUNHILL(登喜路)作爲涉外高知名度商標名列其中。今年4月,原告發現被告天津某商廈大量銷售標有與原告註冊商標“ DUNHILL(登喜路)”完全相同標誌的西服、襯衣、褲子、皮包等,侵犯了原告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同時對原告的聲譽造成了負面影響。原告於今年4月18日向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訴被告的侵權行爲,工商行政管理局查獲了被告商廈銷售的標有DUNHILL(登喜路)標誌的服飾及皮具,並向被告發出了扣留財物通知書。今年5月23日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被告商廈做出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原告起訴認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52條規定,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爲。被告商廈銷售侵犯原告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侵犯了原告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因此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如所請。據悉,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並於近期開庭進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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