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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上午11時許,一名姓張的讀者撥打本報熱線電話,稱他和一個朋友于近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註冊“高嗅敏”三字爲商標,同時表示,在商標註冊成功後,他很可能將商標轉讓出去。
昨日傍晚,張先生來到報社,向記者出示了商標註冊申請書和工商行政管理商標註冊收費專用收據,在商標註冊申請書右側印有“高嗅敏”三個隸書體的粗體字,下面依次寫明瞭申請人名稱、地址、電話、商標種類和“商品/服務項目”等條款。在“商品/服務”一款中,包含醫藥製劑、醫藥用洗液、消毒劑、空氣清新劑和衛生巾等10個項目。
張先生稱,他經商多年,對商標非常感興趣。去年8月,他在報紙上看到一篇報道,得知馬三立老先生的著名相聲段子《逗你玩》的題目“逗你玩”被人申請了商標,“我由此受到了啓發,產生了註冊相似商標的想法。”今年4月,他兩次來到北京國家商標局,申請“汲湜雨”和“留祥”爲註冊商標,而這兩個商標的原型分別爲《水滸傳》中的“及時雨”宋江和“飛人”劉翔。
9月16日,他與一個朋友再次來到北京,辦理了申請“高嗅敏”爲註冊商標的手續,取得了商標註冊申請書和工商行政管理商標註冊收費收據。“事實上,在高秀敏逝世前,我就已經產生註冊‘高嗅敏’爲商標的想法。”張先生稱,基於名人效應,“高嗅敏”這一商標將具有很大的升值空間,如果商標局能夠批准註冊,他有意將這一商標進行轉讓。
國家商標局:商標審查要經三個階段
記者隨後與國家商標局取得聯繫,就此事進行詢問。一名姓魏的工作人員表示,雖然張先生取得了商標註冊申請書和工商行政管理商標註冊收費的專用收據,但是並不能確定商標局是否接到張先生的申請。她同時補充,如果受理了申請人的申請,商標局還將通過初審、公告、異議期三個階段對該商標進行審查,一旦發現不符合商標法,或者出現重名等情況,商標局將不予以批准註冊。
律師說法:諧音商標侵犯姓名權
記者就此事向本市擊水律師事務所劉新宇律師進行了諮詢。劉律師表示,作爲名人,高秀敏生前也曾爲某些知名品牌代言,作爲代言人其理應取得收益。可見,在未取得高秀敏家屬同意的前提下,註冊與高秀敏姓名諧音商標,本身就是想利用高秀敏的名人效應取得收益,這一行爲侵犯了她的姓名權。劉律師同時提出,根據《商標法》明確規定,在侵權的基礎上註冊這一商標的行爲屬於惡意搶注,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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