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在保險公司理賠事故頻發的“災車”,在保險公司被當作一則笑話談起,而傾聽的經偵民警卻根據職業敏感,嗅出了其中違法犯罪的味道,由此引出了一個內外勾結,專門通過車禍理賠保險,虛構事故事實,僞造公安機關印章文書,騙保11萬元的重大詐騙團伙。經過南開經偵民警偵查,破獲此類案件30餘起。日前,隨着此案市局督捕網上逃犯王洪剛、王軍被抓獲歸案,這起作爲市局督辦的天津市首例僞造交通事故騙取保險金的保險詐騙案被南開警方成功偵破。
事故頻發的“災車”
2003年9月16日,公安南開分局經偵支隊民警按慣例來到本市某保險公司南開分公司進行服務走訪,在與該公司工作人員交談中,他們從一件“趣聞”中嗅出了蛛絲馬跡。據工作人員講,公司理賠部在對近期申請領取車險賠付金保單的審覈過程中,發現一張保單註明的車型、牌號似曾相識,這輛面熟的桑塔納轎車於近日在津港公路上與一輛松花江小客車相撞,獲得賠付保險金23000餘元。而在工作人員的印象中這輛車不久前剛剛因一起交通事故受損申請過賠付,時隔不幾天怎麼又出了事,經過查閱已賠付保單核對,讓工作人員嚇了一跳,記錄表明這同一輛汽車在很短的時間內竟然出過了三次交通事故!這簡直就是一輛“災車”。
事故理賠的背後竟是騙保
這則笑話沒有讓民警發笑,他們建議該公司理賠人員對這些賠付保單進行了倒查,經過覈查很快發現了疑點:這幾宗保單都是由該公司一位名叫王洪剛的保險代理員經手的。在隨後對王洪剛經手的保單進行粗查,發現除了這三起同一車輛的賠案外,另有10餘起類似賠案中存在騙保疑點,而這些賠案已令保險公司支付了賠償金11餘萬元。接到保險公司的正式報案後,公安南開分局經偵支隊立即立案展開偵查。
“騙保三人組”浮出水面
經過技術部門鑑定證明,在這十餘起賠付案中有關派出所、交警大隊出具的證明車輛出險的書面資料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均是僞造的,而且這些假證明上加蓋的公章印記也均屬假冒。在申請領取車險賠付金材料中,除了投保人的有關資料是真的,其餘內容全是假的,而這些投保人都是保險代理員王洪剛手上的保戶。據瞭解,王洪剛現年40歲, 1990年來到該保險公司成爲一名保險代理員,近幾年一直負責辦理車保業務。隨着偵查工作的不斷深入,在對王洪剛經手的賠付保單查證過程中,辦案人員又發現了兩個出現頻率非常高的名字,一個叫王軍、一個叫李磊。王軍二十五六歲,家住本市河東區,在一家汽車修理廠工作,也就是前面提到的那輛“災”車的主人,他與王洪剛的關係如何密切尚不得而知。而李磊經查則是王洪剛的妻舅,與王洪剛關係頗不一般。通過這三人的關係可以分析推斷,這一系列“交通事故”造成的車損索賠,均系該三人一手炮製。
外逃一年回津即落網
在經過大量工作後辦案人員查明,自2001年底至2003年初,王洪剛與王軍、李磊二人結成團伙,採取虛構交通事故,僞造交警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及僞造交警部門印章的方法,以自己作爲投保人,或使用王洪剛手中保戶作爲投保人,僞造30餘起車損,從該保險公司騙取保險賠付金的犯罪事實。在掌握了大量確鑿的犯罪證據後,辦案人員決定收網實施抓捕行動。而此時王洪剛、王軍、李磊三個嫌疑人似乎已有所察覺,紛紛從警方的視線範圍中消失。警方隨即將三人列爲逃犯上網通緝。轉眼時至2005年10月,在外漂泊逃亡近一年之久的王洪剛等人自以爲風聲已過,放鬆了警覺,開始堂而皇之,招搖過市。他們哪想到警方對他們的追捕絲毫沒有鬆懈。 10月3日這天,當王洪剛與李磊二人到南開區華苑一家公司辦事時,放棄節日休息的民警獲取線索立即趕到將二人當場抓獲。與此同時,另一路民警得到嫌疑人王軍在一家修車廠出現的線索後將其抓獲歸案。
精心編織的“致富夢”
經過突審,犯罪嫌疑人王洪剛、王軍二人對結夥騙保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而李磊在這一系列的騙保案件中,一直是受王洪剛的指令充當了“跑腿”的角色,而對於王洪剛和王軍騙保勾當並不知情,所以排除了其犯罪嫌疑。審訊中,犯罪嫌疑人王洪剛如實敘述了自己從一名保險代理,變身騙保犯罪嫌疑人的全過程。 2001年,因爲辦理車保業務的緣故,王洪剛在一家車輛修理廠結識了在那裏打工的王軍。王軍年紀輕,人也聰明,與王洪剛十分投機,很快成了好朋友。此後不久,王洪剛的一個朋友出了交通事故後沒有報案,於是託王洪剛找人辦一份事故責任認定書。這件事一下子觸動了王洪剛的靈感,經過深思熟慮,他決定拉王軍成爲自己的“合作伙伴”。當他把想弄個假交通事故案子,然後到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的打算透露給王軍後,正愁沒有生財道的王軍與他一拍即合,二人從此合夥邁出詐騙保險金的第一步。
揭開車損騙保真相
警方在審理中,通過疑犯的交代,揭開了車損騙保的內幕,原來做了多年保險代理的王洪剛對車險賠付程序相當熟悉。要賠付首先就要出險,他讓王軍僞造交通現場,開始是把自己的桑塔納轎車僞裝成事故車輛,後來乾脆將修車廠里正在維修的車輛僞裝成投保車主的車,虛開維修車費,然後再僞造有關派出所、交警大隊出具的證明車輛出險的書面資料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蓋上私刻的假公章。弄齊這些手續、票證後,王洪剛把它們附在申請領取車險賠付金錶格後面。這樣一份申領賠付的保單便“新鮮出爐”了。在他們的精心謀劃下,沒有多久便收到了領取賠款的通知。領款的活兒王洪剛便攤在了妻舅李磊的身上。此後王洪剛和王軍如法炮製,從保險公司騙取出一筆筆賠付金,截至案發已達到11萬餘元。
(文中犯罪嫌疑人使用化名)
-新聞資料
保險詐騙是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爲目的,採取虛構保險標的、編造保險事故或是保險事故發生的原因、誇大損失程度、故意製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行爲。目前,此類手段主要表現形式有七種: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隱瞞真相,先出險再保險,倒籤保單;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對發生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保險事故;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是疾病;投保人對於同一保險標的,就同一保險事故與多個保險公司分別訂立數個保險合同,然後製造保險事故,向多個保險公司索取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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