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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1000萬”中低價商品住房建設,定向供應給本地中低收入家庭的1000萬平方米中低價普通商品住房怎麼銷售?記者今天上午9時從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獲悉:《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價普通商品房管理試行辦法》經廣泛徵求意見,已正式上報市政府,盧灣、浦東、閔行、嘉定、奉賢等5個供應試點區,已經完成對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意願摸底調查,其中盧灣、浦東兩區有望於本月底前開始試點。
同時符合三個條件
據悉,按照已經上報的《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價普通商品房管理試行辦法》,預計同時符合3個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一套中低價普通商品住房——
取得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滿一定年限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規定標準
家庭人均建築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以上3個條件中的數值,上海市有關部門將根據市場情況和權威統計數據每隔一定時段進行調整。
5年內不得轉讓、出租
購買中低價普通商品住房,按照公開房源信息、填寫申購表、審覈購買條件、公示申購信息、領取準購證、輪候購買、簽訂預(銷)售合同的程序辦理。取得房地產權證後5年內不得轉讓、出租。
關於5年內確需轉讓,以及滿5年後進行轉讓事宜,正待市政府批准的《試行辦法》中也有嚴格的規定。預計,5年內轉讓將以政府審批同意、原價回購執行,而5年後轉讓將按照轉讓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其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收益等辦法執行。
動遷配套房可買可租
另外,兩個“1000萬”中,定向供應給動遷居民的配套商品住房,符合條件的被動遷居民可選擇購買或者租賃。
待批的《試行辦法》中嚴格規定,各區縣應當向以重大工程爲主的城市建設動遷基地中的困難家庭優先供應,按照公示房源、受理申請、審覈條件、開具供應單、簽訂配套房預(銷)售合同的程序辦理。取得房地產權證後5年內不得轉讓、出租。5年未滿或滿5年轉讓的,操作辦法可能參照中低價普通商品住房執行。
上海市住宅發展中心今天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全市配套商品住房實現新開工面積1007萬平方米,建成面積210萬平方米。其中,市屬項目新開工面積約350萬平方米,建成80萬平方米;區屬項目新開工面積約650萬平方米,建成130萬平方米。
中低價普通商品住房共有49幅地塊648公頃用地已實施項目招標工作,可建面積約680萬平方米,其中浦東、閔行兩區首批項目已開工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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