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羈押與6個家庭的不幸
1990年11月,因爲一起殺人焚屍案,邢臺市內丘縣南賽鄉神頭村5名青年被警方逮捕。
直到2001年6月,差不多11年之後,飽受磨難的他們才被放出來。這時,5個人只剩下3個,另外兩人已經分別於1991年、1995年在羈押期間死去。
現在,15年過去了,這一事件仍沒有結論,被超期羈押的5個人(及其家屬)沒有收到警方任何形式的道歉或補償,更不用說是“國家賠償”。
-血案打破山村寧靜
在神頭村採訪,這是一個被人們反覆提及的血腥場面:1990年9月16日(農曆七月二十八日)深夜,信用站的侯長生及其次子在家中被人殺死並放火焚屍:侯的屍體被火燒炭化,面目全非,次子渾身是血,頭部有明顯刀痕。
“一下子死了爺兒倆,家裏的房子都被火燒了,房頂都塌了。”2005年9月29日,神頭村村口的石橋上,四五個村民壓低了聲音、你一言我一語地向記者描述當時的情景。
邢臺市內丘縣南賽鄉(原和莊鄉)神頭村,位於內丘縣城西21.8公里處,在太行山東麓,村子南、西、北三面環山,一條東西方向的水泥路從中穿過,把一個村分成兩半。這是一個僅有1800多人的安靜的小山村。
這條水泥路的盡頭是村子西部山頭,那裏坐落着內丘縣歷史悠久、規模宏偉、盛名於世的一處古代建築:扁鵲廟。廟內有扁鵲塑像,廟左有扁鵲墓,每年農曆三月,八方人士雲集祭祀,香火極盛,達月餘之久。這是村裏一年的節日,只有這時,這個小村子纔會顯得熱鬧些。
但1990年9月的一天,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下子打破了這種久違的平靜。
兩條人命、殺人焚屍,無論是對於村民還是當地警方,這絕對是一起影響重大的惡性事件。“我們村一直以來還是比較穩定的。殺人放火這種事情以前我們村從來沒有發生過,別說在當時,就是現在想起來,我的心還撲騰撲騰的。”郭羣生說。
今年52歲的郭羣生,當時是該村村委會的成員之一,對村裏發生的重大事件比較瞭解。
郭羣生說,當時公安部門非常重視這個案子,專案組前前後後在村子裏調查了近兩個月,村幹部們輪流提供飯菜。“但人家商量案件時,從來都不讓我們在場,具體討論過什麼我們根本不知道。”
經過近兩個月的偵查,公安部門於當年11月6日、7日(農曆九月二十日、二十一日)先後從該村拘走犯罪嫌疑人5名,都是20多歲的青年。他們是:郭豐羣、寧五申、侯山林、劉振江和郭全林。
-不明不白被關11年
“15年前,我就不接受我兒子殺人的事實。現在,我更加不接受。事實明擺着呢,兒子都被放回來四年多了,有事的話他們纔不放人呢。”郭豐羣79歲的的老父親說話時,語氣平靜而迷茫,目光空洞。
“他們既然辦案辦錯了,怎麼就是不肯承認?”他簡直是在吼。
這是2005年9月30日的午後,陽光灑在太行山腳下的這個小山村裏,溫暖而柔軟。郭豐羣的父親坐在牆根下,柺杖棄置一旁。他實在不願意提及因“殺人”而被關了11年的兒子郭豐羣,那是他胸口永遠的痛。
郭豐羣的前妻、現已改嫁他鄉的侯迷花,至今仍清楚記得郭豐羣被捕那天的場景。
那天,郭豐羣和她正在家裏吃晚飯,公安局的人叫郭豐羣,還對她保證說“只是跟我們去一趟,問幾句話就讓他回來。”郭豐羣飯也沒吃完,把碗一擱就出去了。但誰也沒想到,這一去就是11年。
當天晚上同時被警方帶走的,還有寧五申。“(農曆)九月二十日那晚,是先抓郭豐羣,然後又帶走寧五申的。村裏有人看見了,他們說,把寧五申帶出來時,郭豐羣已被銬在村口了。”寧五申的哥哥寧根山說。第二天,其他三人也被警方帶走。
隨後的一段漫長的日子,專案組的人不時地來到他們幾個人的家裏,變換着不同的地方搜查“證據”,其中寧五申還曾好幾次帶着手銬帶警方回村來取證。
“一次,可能是五申說他把作案時的衣服和兇器扔到村頭的一口井裏了,公安部門爲了取證,專門把井水抽乾了,讓民警下去找撈,但什麼也沒發現;還有一次,可能是五申說把作案時的有血跡的衣服埋到山上的一塊地裏了,公安部門把那塊地翻騰了半天也沒找到什麼東西;而且,我的屋子地下也曾被挖了個大坑,估計也是爲了找證據。”寧根山說,他猜想寧五申在裏面一定被打得不輕,不然不會亂說“贓物”藏在哪裏的。他說,在抓人之前,警察已經在村裏調查了近兩個月,如果寧五申他們真的殺了人,他們還會在家裏等着被捕?
很快,這五個人的家長在給他們送衣物送食品時發現,他們臉上有明顯的傷痕。“孩子沒犯錯,可不能老在裏面捱打啊,咱們得抓緊想想辦法,向司法部門反映情況,早點救他們出來。”家屬們開始四處奔走,申訴、上訪。
誰知道,從看守所到村裏的路不過40多裏,他們五個家庭卻爲之奔走了11年。
11年後的2001年6月11日,“犯罪嫌疑人”終於被從看守所放出來“取保候審”。這時,5個人只剩下3個,另外兩個已經分別於1991年、1995年在羈押期間死去。
-羈押期間兩人死去
“現在我的一隻耳朵還聽不到聲音,兩隻胳膊仍幹不了重活。他們打人打得太狠了。”郭豐羣說,儘管從看守所裏出來也有4年多了,但之前的11年當中他在羈押期間所受的“拷打”,至今仍然折磨着他。
同樣的情況在侯山林身上也有體現。他話語遲鈍,精神低迷。“我覺得我哥回來之後,精神一直有問題,腦子明顯不夠使了,說話也結結巴巴的。以前的他可不是這樣。”侯山林的弟弟侯青林說。
侯山林說,11年裏,由於家人不停地申訴、上訪,內丘司法部門既定不了他們的罪,又不放他們。“他們也害怕被上級部門發現,每次上級領導來看守所檢查工作,他們總是把我們幾個單獨藏到別的屋子裏,怕我們喊冤。”
還有比他倆更“冤”的。他們的苦痛和怨恨,至少還可以表達;而另外兩人,所有的感受已永遠不可能訴說---劉振江、郭全林,分別於1991年、1995年在羈押期間死去。
“在看守所,我們受盡了各式各樣的毒打。我覺得振江是被打死的,他死在看守所的監室內。”郭豐羣說,劉振江是1991年8月15日從看守所提走的,提審了5天5夜後,劉振江渾身是傷的被放回看守所,不久便死在看守所內。劉振江的哥哥劉小五介紹,他得到劉振江死去的通知,不得不趕緊去把屍體拉回來,因爲揹着“殺人犯”的罪名,“沒有進村,當天直接拉到地裏埋了。”“公安部門告訴我,劉振江是病死的,那怎麼可能呢?一年前抓進去的時候,他還體壯如牛呢。”劉小五說。
郭全林的死,更加突然。郭全林的三哥郭玉林告訴記者,那是1995年3月14日中午時分,他接到了公安局的通知:“郭全林病死了,現在縣醫院,趕緊來拉走。”同樣是因爲揹着“殺人犯”的罪名,村裏沒人去擡,郭玉林和兩個哥哥只好借了鄰居一輛拖拉機,把屍體從縣醫院直接拉到地裏,埋了。“我看到我弟弟全林的胸部兩側,有明顯的血跡,背上也有大塊淤血。”郭玉林說。
然而,對於這兩個人的死因,他們一直沒有明確的證據。兩個人的家屬現在都很懊悔,“我們當時不懂法,不知道保留證據,根本沒想到作法醫鑑定。”
-無法彌合的家庭創傷
2002年7月,郭豐羣他們的取保候審也被解除。但這仍舊無法彌合這件事對他們以及他們家庭帶來的創傷。
這一事件深刻地改變了這5個家庭的命運。他們本人失去了11年的自由甚至生命,而距他們二十公里外的家則整日被愁苦和悲傷籠罩。5個曾經“日子還都過得去”的家庭如今個個都一貧如洗。
11年中,他們5個家庭都發生了不可逆轉的悲劇——
郭豐羣,1990年案發時24歲,剛結婚1年零8個月。因爲這件事,妻子在等了近九年之後,由於生活貧苦,絕望之下,1999年跟他離了婚;
劉振江,1991年死在看守所,案發時28歲。哥哥爲了給他“討回公道”,四處奔走,日漸貧困,“事情沒弄成,還把自己影響了。”直到去年,快五十的人了,才倒插門到外村的女方家裏;
郭全林,1995年死在看守所,案發時24歲。他哥五個,在家裏排行老四。1990年他“出事”之前,他的大哥結婚了,之後全家爲了跑他的事,窮盡家裏積蓄,還揹着“家裏有殺人犯”的惡名。15年來,只有二哥倒插門結了婚,今年已經41歲的三哥和31歲的五弟至今仍舊單身;
侯山林,1990年案發時23歲。飽受冤枉之苦、四處求告無門的老父親,1998年農曆三月、扁鵲廟廟會期間,在自家上吊死了。絕望的母親,因爲無法承擔家庭的沉重,1999年改嫁隆堯。侯山林的兩個弟弟,因爲家裏窮且“名聲不好”,今年分別30歲、25歲,全都沒能成婚;
寧五申,1990年案發時他23歲。11年裏,妹妹被氣瘋了,至今神志不清;爲了能讓他“早點出來”,哥哥寧根山也付出了巨大代價,兒子和女兒上到小學就輟學了,“家裏拿不出學費啦,錢都花在上訪上了”。
2005年9月29日、30日,記者挨個走訪了他們的家庭。大都是同樣的處境:幾間昏暗窄小的平房,一張炕,一張滿是污垢的木桌上雜亂堆放着鍋碗等生活必需品,除此別無他物。所有的孩子中,最高學歷就是小學畢業,大多早早輟學,出門打工掙零錢以補貼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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