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犍爲縣原縣委書記田玉飛受審。
四川的犍爲縣本是一個經濟並不太發達的邊遠地區縣,該縣原縣委書記田玉飛卻是一個富翁。昨日,成都中院公開審理田玉飛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其涉案金額達3200餘萬元。資料顯示,這可能是目前四川發生的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職務犯罪案件。由於該案的案情較爲複雜,當庭需出示、質證的證據較多,庭審只進行到第一輪的法庭調查,休庭後,審判長宣佈將另行擇日對該案繼續開庭審理。
瘋狂受賄 涉案金額全省最大
被告人田玉飛出生於1956年6月,系四川省樂山市五通橋區人,大學文化程度。田於2005年4月25日由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決定刑事拘留,4月30日被逮捕,捕前系樂山市犍爲縣縣委書記、人大主任。
公訴機關在庭上指控,1999年至2004年,田玉飛在擔任四川省樂山市沙灣區區長、犍爲縣縣委書記期間,利用其職務之便,在幹部人事任用、企業改制及發展民營經濟中,先後多次收受樂山東某集團董事長王某某、四川某集團董事局主席宋某、犍爲縣委某部部長楊某等36人的錢物,其中現金1504.2萬元、美金9萬元、住房3套及裝修、轎車2輛、50萬元的銀行卡1張及家電,共計摺合人民幣達1859萬餘元。
案發後,田玉飛被扣押、凍結的財產總額摺合人民幣爲3361萬餘元,扣除田玉飛及其家庭其他成員的合法收入和田的涉嫌受賄金額,其中有1330萬餘元的財產無法說明其合法來源。資料顯示,這可能是目前四川發生的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職務犯罪案件。
法庭自辯 下海經商聚財千萬
對公訴機關的受賄指控,田玉飛在法庭上並沒有提出任何異議,他在回答公訴人的提問時稱,其在偵查階段有關受賄的供述都是事實;對公訴人出示的有關受賄的供述、證人證言、書證等證據也無異議。但對其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的指控,田玉飛提出了異議,他提出在1992年曾下海經商,通過辦公司、炒黑市股、開辦娛樂城、收取房租及利息等,他的合法收入應有1000餘萬元。田的辯護人也提出,田玉飛被查封的房產有許多是在1999年以前就購置的,另有很大一部分財產也是在1999年以前就存在的,且都是其經商等年所得,應爲合法財產,對這部分財產應進一步查證、質證。
法庭上公訴機關同時指出,田玉飛能主動交待其受賄犯罪的事實,應屬自首,而且能主動揭發他人的重大犯罪行爲並查證屬實,應認定爲重大立功表現,因此應依照刑法的相關規定予以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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