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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7日從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獲悉,國家已頒佈了新的《商品條碼管理辦法》,新《辦法》於本月1日起實施。
在此間舉行的新《商品條碼管理辦法》頒佈實施發佈會上,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副司長王霓霓介紹說,新修訂的《辦法》包括總則,註冊,編碼、設計及印刷,應用和管理,續展、變更和註銷,法律責任,附則等七個部分,共四十五條。與1998年起實施的《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相比,修訂後的《辦法》不僅將商品條碼的管理範圍從原來單一的對零售商品條碼的管理,擴展爲包括非零售商品、物流單元、位置代碼和條碼標識在內的全球統一標識系統的管理,同時增加了對商業企業應用商品條碼的管理,以及對商品編碼信息的通報要求等方面內容。
王霓霓說,新《辦法》把條碼管理範圍從零售擴充至物流和生產領域,把商品的產、供、銷聯繫在一起,通過商品條碼追溯到生產企業,從理論上實現了食品的“可追溯”,對我國食品安全問題意義重大。
據悉,商品條碼是商品的全球統一標識,是商品在國內國際市場流通的“身份證”。經過近20年的發展,條碼技術已經滲透到國民經濟的各個領域,對我國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和國民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目前,我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已逾12萬家,發展速度居世界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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