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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老家挺偏遠的,在老家我就只見過兩三層高的樓,一到城市,這麼高的樓、這麼寬的馬路,感覺挺刺激的,但也覺得自己比別人矮一等,特別老土,人家上電梯,我不會,跟不上,好幾次都沒上去……我就想掙完錢也過上像城裏人那樣的生活……”在天津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採訪中,當帶着一副黑邊眼鏡、長相文氣的沈爭激動地說起自己的這段感受時,記者內心涌出了難過,爲這個本是意氣風發出來“闖世界”的少年在城市繁華中的迷失而難過。在對城裏人生活的渴望中,16歲的沈爭糊里糊塗地跟着別人幹起了來錢快的“營生”——搶劫,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離家時充滿激情
沈爭離開河北省老家的那年只有15歲,正上初二,他的哥哥上高三。看着父母供養兩個學生的辛苦,學習成績並不很好的沈爭開始動起了“活思想”,他想自己出去闖蕩一番。沈爭說:“其實,我從來都沒有想過像我父母一樣永遠留在老家當農民……”
當外出打工的念頭說出來後,遭到了父母的強烈反對,但逆反的沈爭卻並沒有罷休。2004年3月的一天,沈爭從家裏偷偷拿了幾百元錢揣進了懷裏,還向父母謊稱自己去上學了,而後,頭也不回地朝着城市的方向走去。
當汽車將沈爭送到天津時,沈爭一下車就有些眼花繚亂了。“我覺得真是太刺激了,內心衝動極了,我終於到了城市,這就是城市,嗬,高樓,那麼高,沒見過那麼寬的馬路……”一陣陣興奮涌上了小沈爭的心頭。在左顧右盼中,沈爭還忙着向路人打聽一個地名,因爲他要先去那裏找一個自己認識的河北老鄉,然後落下腳來找工作。
但就在一路打聽中,沈爭最初的興奮漸漸開始消退,因爲穿梭於人羣中,他突然覺得自己的穿着是那樣的土氣,自己說話也不那麼好聽,不由有了些自卑的情緒……
在城市只想賺錢
看到城市的繁華,沈爭說他當時就想着自己能多掙點錢。“我要像他們(城市人)一樣……我挺嫉妒他們的,嫉妒他們有錢,什麼都會,而我連坐電梯都不會……並且,有人還有點看不起我……”懷着用賺錢來改變命運的想法,沈爭求老鄉幫他找了份工作。打工的單位是一家合資企業,主要生產電池,試工期一個月。
用心賣力幹了一個月後,沈爭掙到了自己的第一份工資,整整600元!“我真是太高興了,第一次拿着工資我都有點不相信是自己掙錢。我把錢拿回宿舍後,就只有一個想法,好好把這些錢攢起來,攢多了,然後寄回家……”第一個月的工資,沈爭只給自己留出了200元,其餘400元全存了起來。那時的小沈爭只想着自己存摺上的錢能趕快變得多起來,然後就可以寄回家,向父母和哥哥炫耀一下。爲了這個想法,沈爭開始更加努力地工作了。
在工作了一個月後的一天,也就是2004年7月,沈爭跟着一個打工的同伴去參加了一個聚會。在這次聚會上,沈爭認識了幾個大自己四五歲的社會上的朋友,並在此後和這幾個朋友混得熟起來。“他們老帶我去玩,都是他們出錢,去歌廳最多……第一次進去時,我自己都有點歧視自己,我什麼都不會,什麼都不懂。扎啤,我以前沒喝過,緊張得我端起杯子往嘴裏送時竟一下把杯沿撞到了牙上,酒潑了一臉……我挺羨慕他們,因爲他們有錢,他們可以請我們出去玩……”但是,沈爭卻沒有想到,這些令他羨慕的人很快便開口向他借錢了,共借了他1000多元,後來就出事了……
一天“賺”五百心動
2004年7月,天津正熱。一天晚上10點多,沈爭正在單位宿舍裏呆着,那幫歌廳“朋友”來找他了。其中一個就對沈爭說:“小子,一塊出去發大財去?咱們去搶錢。”沈爭一聽,嚇了一跳,怯生生地問道:“萬一被逮着怎麼辦呢?”“逮不着!不過你小子可要想清楚了,咱一次搶的錢也許就和你幹一年活掙得錢差不多,你到底去不去?”沈爭開始猶豫了。“當時我就在想,還是跟他們去吧,大不了被逮着了我再把東西還給人家不就行了,逮不着可就是自己的了……”想了想,沈爭從牀邊站了起來,決定跟着去。
那天,沈爭跟那幫人先一塊吃了頓飯,還喝了點酒,然後纔出去找“目標”。“我們3男1女去了一個公園,盯上了一對在公園裏搞對象的。我們先讓我們一夥裏的那個女的湊到那對情侶旁邊去,看看他們有沒有錢或手機。那女的看完說有錢也有手機,我們就過去了。我們中年齡最大的華哥拿着刀,架在那男的的脖子上,說要‘借’點錢。那男的的女朋友嚇得跑了,我和另一個人把她追了回來,也朝她‘借’錢……後來,他們就給了錢,我們幾個人得着錢就趕緊打車回住處了……”
第一次得手後,共搶了2000多元,沈爭分到了500元。捧着搶來的500元,沈爭手有些發抖,心裏有些害怕,但他卻也抑制不住他內心的激動,一晚上就“賺”了500塊呀!但是,沈爭沒有立即去花這500元,而是準備存起來,慢慢用。
兩天後,華哥那幫人又來找沈爭去搶。兩次搶劫似乎都“風平浪靜”,他們誰也沒有想到,自己會在十幾天後被警察抓獲歸案。
有一天,沈爭的一個同夥因故和他人打架,在打完架騎着摩托車逃跑當中,這個同夥十分慌張,結果被警察攔住了,一查,同夥騎着的那輛摩托車竟是偷來的,後來警察在問打架、偷車的事時,連搶劫的事一塊問出來了。接着沈爭等幾個人紛紛落網。這時,沈爭還沒來得及花費自己存起來的500元贓款。
案件經審理後,第一被告“華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其他幾人也均被判處有期徒刑,沈爭是最後一個被告,被判刑兩年。
夢想和哥開飯館
從被判刑到進入未成年犯管教所,沈爭方纔認識到自己當初是錯了,搶人錢財,並不是還回去就沒事了,而是犯罪。“如果我第二次作案後還沒有被抓住,我也許還會去搶,也許會一直搶下去,案子越來越大,我現在想着都害怕……進來也許救了我……”
現在,沈爭已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一年多了,但在這一年多中,他只接見過兩次自己的家人。“河北老家離這兒挺遠的,我爸媽和我爺爺來看過我兩次,但我不讓他們來了,那麼遠,他們來不方便,還花錢。後來他們就沒再來過了……其實,我也挺想他們的……我在老家時,是個挺聽話的孩子。當時案發時,我父母都不相信,以爲弄錯了,還問警察是不是有重名的……第一次接見,是我爺爺來的,他60多歲了,我從小跟我爺爺長大,跟爺爺特別好。見了爺爺我都不知道說什麼好了,就想哭,後來就哭出聲了,我爺爺也哭了……爺爺給我說,孩子,這是教訓,你歲數小,只要改正過來,就不晚,好好表現……”
說到以後的打算,沈爭的眼神突然間劃過一絲興奮,他說:“其實,我有一個夢想。我在老家時,我和我哥擠在一個屋裏睡,那時,我們哥倆躺在牀上老商量着一件事,就是我們以後要在老家合開一個飯館,這是我倆從小的夢想……”
沈爭最後的幾句話一時間打動了在場所有的人。但願這個心中還有夢的農家子弟,能從城市帶給他的極度自卑中走出來,能夠通過自己的努力,距離自己的夢想越來越近。
記者手記:走出自卑
一個孩子,在自己的家鄉,是個聽話的好孩子,有着和父輩一樣的淳樸。而突然間,當城市的繁華撲面襲來時,原來的鄉音、習慣、穿着竟都讓他“歧視起自己”來,漸漸地,他放棄了“開小飯館”的夢想,就只剩下了一個念頭:掙很多錢來改變自己的現狀。而就是這個念頭讓這個孩子在城市和農村間判若兩人。
但是,誰又能說一個孩子擁有更多更高的夢想是不對的呢?在我眼中,那是一個風華少年的正常情緒,他有權利改變自己的生活。就像一個孩子在知道比爾·蓋茨是世界首富後而信誓旦旦地說自己將來也要當比爾·蓋茨一樣,這個夢想也許難以實現,但應該被人接受。然而,在採訪中,我卻還是不能抑制自己的難過,因爲雖然小小年紀的沈爭追夢沒有錯,但他在追夢時卻丟掉了一樣最重要的東西:自信。沒有了自信,他便不自覺地開始放任自己的羨慕和嫉妒心理,並任由自卑佔據上風,進而偏激地認爲,只有錢能帶給他和城裏人一樣的生活,結果爲了錢他將自己送進了監獄。
一個孩子的自信來源於嘗試成功、目標的實現、周圍人的認同等等,但更重要的是他對“挫折感”的態度。在採訪的最後,我對沈爭說:“我們都會等着你的小飯館開業,你和哥哥的小飯館一定會幹得比別人紅火!”這是一句真誠的話,因爲我很想在短暫的採訪中能夠傳遞給這個孩子一個情緒:自信起來,走出自卑。但是,我也知道,要讓一個孩子心智健全起來是一項很大的“工程”,需要“參建”的人也很多:沈爭的父母、爺爺、監獄管教、朋友、周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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