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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兩天,本報熱線電話接到有關二手房的投訴有50餘個。有的通過中介公司買房卻遲遲拿不到房屋產權證,而有些賣房者卻又不能按照承諾收到房款。看來,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還真不少。
讀者楊女士反映,自己半年前通過一家房屋中介公司把自家的一處房子賣掉,房子是順利賣掉了,可房款卻拖了半年還沒全部得到,而且每每她到中介公司去“催債”的時候,中介公司都是笑臉相迎、好言以對,但最後的結果卻總是一樣———錢到不了自己手裏。
這樣的事情不僅發生在楊女士身上,在本報接到有關投訴電話的統計中,像楊女士的遭遇,佔了所有投訴電話的四成以上。而且打來這樣投訴電話的讀者無不是滿肚子委屈,他們都覺得自己好像一直處於中介公司的玩弄中,就像被人欺騙了感情。
除了像楊女士們那樣賣了房卻收不到房款的,在本報接到的投訴中,另一種通過中介公司買了二手房卻被拖着拿不到房屋產權證的,也佔了很大的比重。讀者胡女士就是這些“受害者”中的一位。據胡女士介紹,她通過中介公司買了套二手房,當年買賣房屋都進行得很順利,而且他們一家很快住了進去,但4年過去了,所有的過戶手續卻一直沒有辦理。其間,她也多次找到中介公司,從起初的詢問到後來的催促,可最後的結果卻一樣,一直拖到了現在。
通過中介公司買賣二手房收取的服務費不一樣;通過中介公司買房,原來房子裏的東西卻被中介公司無故拆走;通過中介公司買房時,中介公司隱瞞房屋真實情況……儘管讀者們的投訴涉及二手房的方方面面,但都提到了“中介公司”。相信,讀者們的投訴不會無緣無故將中介公司硬扯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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