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爲對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收費行爲進行規範管理,天津市教委從全面推行“一費制”及嚴格招生政策入手,明確了一些具體規定,如減少教材種類、課本數量,落實結算制度,所有中小學都嚴禁招收借讀生等,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和家長的經濟負擔。
從去年秋季起,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全面實行了“一費制”,就是對小學和初中學生的“雜費”、“課本費”、“作業本費”三項收費實行總量控制、一次收取,並按照“多退少不補”的原則在期末公示結算。針對市民反映的由於教育亂收費加重了學生家庭經濟負擔的問題,市教委明確,“雜費”仍然維持原來標準,“課本費”僅限於國家課程用書和地方課程用書。而且,地方課程用書小學階段由原來必用的3至4種,改爲只准選用兩種;初中階段由原來的4至6種,改爲只准選用3種。今後,市教委還將對教學用書進一步進行清理和整合,並對教學用書目錄進行公開,逐步解決市民多年反映的學生書包越來越重的問題。此外,對於學生必備的作業本,要堅持實用、夠用和市場價格的原則,一併由學校實行總量控制。
由於學校代收代辦服務的範圍越來越大,市教委等部門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代辦事項一覽》中明確了兩類代辦項目。統一管理的代辦事項包括衛生保健、課外活動、課程練習用書三項,要進行期末公示結算。市教委明確要求,課程練習用書小學到初中二年級只准選用一套,並按定價收費;自願選擇的代辦事項,要有家長的書面同意,並要據實收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商業活動,進行推銷或攤派,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訂購報刊、雜誌、教輔材料、校服、牛奶、純淨水等商品和強制學生參加保險等。學校的所有代辦事項都要公示,集中代收的費用要專款專用,單獨覈算。
爲規範招生行爲,本市嚴禁中小學招收借讀生,既包括公辦學校,也包括進行體制改革試驗的民辦公助學校及民辦學校。此外,嚴格禁止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跨年度收費以及濫辦班亂收費、搭售教輔材料和使用盜版教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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