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汽車“落戶”在服務公司,必須先花2860元安裝GPS防盜裝置?在通達公司等多家汽車服務公司,這原本毫不搭界的兩件事情,不但順理成章,而且成爲了一條硬性的規定。此外,按其要求,車主每年還需交納960元的年服務費。不過,各家服務公司的規定也略有差異,有的要求排氣量1.3升以上的單位公車必須購買,私家車不限;有的公司要求公車、私車全部適用。之所以這麼要求,是爲了“保護車主的權益”。不過,衆多車主卻並不這麼看:這是明顯的強買強賣,我們不能接受。
17日,天津市一家機電公司的負責人李先生向天津日報熱線反映稱,該公司原有5輛公務用車,今年又新近購買了3輛。爲了便於管理,他找到在本市規模較大的通達汽車服務公司,準備將上述車輛落戶。但是,一連轉了好幾家分公司,接待人員卻都稱必須購買GPS裝置,否則就不能落戶。他當即提出“市交管局負責人三令五申要求不準強制安裝GPS”,但通達公司接待人員卻稱“愛哪兒告哪兒告”。此後,他又找到其他幾家汽車服務公司,得到的答覆也大同小異。李先生氣憤地說:“裝GPS的目的,是爲了車主防盜,車主自己不願意裝,爲何要強迫?公司有幾輛舊車快報廢了,總價值才1、2萬元,裝GPS一次就交3000元,這不是難爲人嗎?現在是法治社會,服務公司如此服務,讓人失望。”
接到反映後,記者隨即來到通達汽車服務公司河西分公司進行採訪。在“辦理汽車落戶”手續的窗口,記者詢問櫃檯裏面的辦事人員:“我的汽車要落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答:“除了相關車務手續,你必須辦GPS系統。裝俱費1900元,年服務費960元,一共2860元。”
問:“我的車已經上有全險,包括防盜險,不想再裝GPS,能不能通融一下?”
答:“不行。”
問:“交管局負責人明確表示不准許強令安裝,你們爲何不執行?”
答:“這是我們公司的要求。你不願意,去其他的公司試試。”此後,記者又向多家汽車服務公司諮詢,也得到了類似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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