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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國際反家庭暴力日,晨報記者通過各區婦聯,瞭解到新近在我市發生的一些典型家庭暴力事件。
從幾個區婦聯收集到的信息顯示,近兩年來,婦女遭受家庭暴力的現象有所遞減,同時也有跡象表明,家庭暴力總是容易發生在那些沒有經濟地位的婦女身上,在一些富有家庭,因爲財產的分割而釀成的家庭施暴行爲也值得關注。
傳統作祟下的家庭暴力
【案例一】
7月,武漢已相當炎熱,當26歲的茵茵走進江漢區婦聯時,一頭大波浪長髮引起大家的注意:大熱天,茵茵卻任由長髮捂住大半個右臉。
“他又動手打我了。”茵茵話未說完,眼中已噙滿淚水。茵茵告訴工作人員,由於她沒有正式工作,每個月只能靠打零工貼補家用,目前正在一家酒店當領班。如果回家稍晚一些,丈夫就會盤問,要是她態度不好,丈夫輕則惡語相向,重則拳打腳踢。
茵茵撩起長髮,她的右耳垂比左耳垂明顯小一些。茵茵說,這是丈夫幾天前咬的,當時鮮血直流,她幾天不敢出門。
茵茵說她曾提出離婚,但丈夫說“死也要將她扯在一起”。每次打完以後,丈夫又會痛哭流涕地向她賠禮道歉,請求她不看夫妻面也要爲小孩着想。一想到孩子,茵茵妥協了。
【案例二】
記者在漢南區婦聯瞭解到,今年3月,他們接待了一個受暴力侵害的婦女來訪,這位婦女忍受丈夫毆打長達8年,來婦聯時,頭髮被扯掉,看得見整塊頭皮,眼角發青。
據這位婦女講,當她向家人哭訴時,孃家人說:“男人打老婆是家常事,忍忍就好了,不要離婚,很不光彩。”大學在讀的女兒也說:“媽媽這麼多年都忍過來了,你離婚,同學會笑我的。”於是,她爲了家庭,爲了孩子,爲了面子,一忍再忍。
【案例三】
青山區鋼花村街居民劉某是位年過半百的退休工人,因愛好跳舞與丈夫多次發生口角,最終發展到被丈夫打罵,爲了維護家庭的“面子”,她默默忍受,不願聲張。不想其夫認爲她理虧,疑心更重,一次竟失手將其肋骨打斷。後在婦聯協調下,丈夫認識到錯誤,向妻子賠罪,夫妻才重歸於好。
江漢區婦聯副主席沈越新表示:曾接到過多起婦女來訪反映丈夫長期施暴的案例。由於法律意識淡薄,再加上“家醜不可外揚”觀念的束縛,面對丈夫的拳頭,她們常常忍氣吞聲,即使產生找婦聯等有關部門說理的想法,也往往是在事發多日以後,這樣就給取證環節造成一定困難。
財產分割不如意惹“禍”上身
【案例一】
小憐不到20歲就和年齡相距甚遠的丈夫在一起了,丈夫在武漢經商,非常富有,她在一封寫給婦聯的信中,反映自己遭遇到的家庭暴力。
“幫他養大了孩子,我也不再是鮮豔的花朵,他不再需要我,他要不費一分一毫錢財拋棄我。”
小憐在信中稱,通過正常途徑離婚,又要分割財產,於是丈夫設了一個圈套,要她去招待一個合作伙伴。沒過幾天,丈夫就找她麻煩了,說她跟那個朋友有姦情,要跟她離婚。
接下來就發生了暴力事件:今年8月下旬,丈夫把她所有財物搜去,關在家裏暴打了二十幾個小時。逼迫小憐按照他的意思,編寫通姦的事,以及自願放棄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協議書等材料。小憐不寫或寫得令他不滿意,就把她往死裏打。沒辦法,就屈打成招。
【案例二】
事隔一年多,當張倩再次出現在某區婦聯時,明顯憔悴了很多。“他把錢都轉走了,他說他現在是負債經營。”張倩在與丈夫劉斌的“離婚財產分割戰”中,一敗塗地。
初次遇見丈夫劉斌是在一次朋友的聚會上,當時張倩才23歲,劉斌已四十出頭,做建材生意,身家有數百萬,已成家,還有一個14歲的兒子。一年後,劉斌與妻子離婚,張倩成了劉斌的合法妻子。
婚後張倩發現劉斌是一個大男子主義極強的男人,他不允許張倩跟其他男人多說話,如果張倩跟哪個男人走得稍微近一點,回家就是一頓暴打。
去年6月,張倩主動向劉斌遞交離婚協議,協議中要求劉斌給她300萬元現金,劉斌不同意。後在該區婦聯的調解下,劉斌答應拿出100萬元及一棟房子,但張倩又不同意。
雙方僵持一年後,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武昌區婦聯副主席張伶和江漢區婦聯副主席沈越新表示:不排除有些女性對待婚姻比較輕率,甚至動機不純,這就很可能使得婚姻的男女雙方缺乏應有的信任。經濟、生活上過於依賴,現代社會所倡導的男女平等的天平難免出現傾斜,從而影響到家庭的和諧。新時代女性需要靠自強、自立、自重、自尊、自愛來讓自己保持新鮮。
外遇:家庭暴力的衝擊波
【案例一】
江岸區某社區住戶丈夫長期毆打妻子,其兒子在一封證明詞中,敘述了父親對母親的毆打。
“從我記事開始,父母就經常吵架,父親總是揮動兇惡的拳頭打母親,因此我也很怕他,總是不敢和他親近。
永遠忘不了那一幕,要考試了,那天我提早一天回家備考,當我打開大門,進入臥室,只見他慌慌張張一手提起未穿上的三角褲一手將我往外推,我看見一個一絲不掛的陌生女人,在牀上坐着,連忙拉起被子遮住了下身。此時他已把我關在門外。
今年元月的一天,他深夜纔回來,媽媽小聲對他說:‘以後早點回來,免得吵到了孩子和街坊的睡眠。’他便破口大罵,並用靠椅打媽媽,椅子都被打斷了,媽媽渾身青腫。後來阿姨、舅舅來了,並請來了居委會的幹部進行調解和批評,媽媽忍受了痛苦。”
【案例二】
江岸區花橋街惠濟社區婦女黃韻,因長期無工作,受到丈夫歧視和打罵,丈夫明目張膽地用買斷工齡的一萬多元錢在外包養情婦。社區居委會了解到後,介紹黃韻到花橋巾幗家政服務隊找到兩份家政工作。有了穩固收入,丈夫經過幫助教育也回到她的身邊,家庭慢慢走向和睦。
江岸區婦聯副主席趙曉紅說:家庭暴力多由夫妻“合謀”,一味忍讓的結果往往是,自己遭到更大的傷害。 (文中與家庭暴力有直接關係人物都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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