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高博):一購房者在尚未實際取得所購商品房時意外發現,所購房屋的一間臥室中竟然有兩條明管,而這兩條明管還是許多住戶的通便水管道。不滿之下,購房者提起訴訟,要求開發商將這兩條管道移出臥室。日前,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法院對這起糾紛進行審理後,一審支持了購房者的該項訴訟請求。
據介紹,2003年11月,劉女士與開發商簽訂合同,購買了一套坐落於本市河北區勝利路的商品房,交付房款36萬餘元。當時,房屋尚未實際交付。2005年7月,劉女士在看房時意外發現,自己所購房屋的一間居室中竟然出現了兩條PVC管道,一條是樓裏16層以下住戶的通便水管道,一條是廁所通氣平衡管道。另外,居室裏還有一個作爲排氣道的氣風管。劉女士見此很是不滿,便找到開發商要求將管道移出。但開發商的答覆是管道無法移出。雙方遂形成糾紛,劉女士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開發商將通過自己臥室的管道移出。
法庭上,開發商稱同意將廁所管道移出,但排氣道不能移出,因爲排氣道是全樓的,並且不是明管。同時,開發商出具了經過天津市建設管理委員會批准的設計圖紙。
法院經審理認爲,原被告雙方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法,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在購買房屋後,發現居室內有兩條明管一條通氣道,特別是兩條PVC明管,竟是樓上廁所通便、通風所用,所以原告提出將兩條PVC廁所管道移出的主張,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德,而被告又同意移出,法院予以支持。至於原告提出的臥室內排氣道也應移出的主張,因排氣道既不是明管,也不影響臥室環境,並且該設計是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不適宜移動和拆除,所以對原告的這一主張,法院不予支持。由此,法院一審判決:在判決生效後30日內,被告將原告房屋臥室內的兩條PVC廁所管道移出;臥室內的排氣道,如原告不用可將其圓孔堵死;其他訴訟請求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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