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從今年6月份起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了爲期半年的“做好學校、幼兒園及周邊安全工作專項行動”。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共破獲侵害師生人身、財產的刑事案件292起,查處治安案件447起;在有條件的學校和幼兒園周邊劃定人行橫道線56處,設置人行橫道信號燈5個,設立臨時停車泊位49個,設置各種交通標誌119個;在學校、幼兒園周邊治安複雜地區設立治安崗亭74處,選派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1753名,向學校派駐保安員400名。
爲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本市各級公安機關加大涉校案件偵辦和查處力度,對影響大、師生反映強烈的案件集中警力迅速偵破;建立治安巡邏工作責任制,各分局、派出所在學校和幼兒園上下學高峯時段均派出民警和輔警開展治安巡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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