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原延吉市政協文教法制委員會主任、原延吉市規劃管理局局長——金日男因涉嫌犯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延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延吉市法院提起公訴,此案將於近日開庭。
省院交辦案件查出延吉貪官
今年6月,有人舉報,延吉市政協文教法制委員會主任、今年50歲的金日男在1997年擔任延吉市規劃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金某的價值10餘萬元的住房一套。隨後,省人民檢察院大要案偵查指揮中心將此案交由延邊州人民檢察院查辦。6月24日,金日男因涉嫌受賄被延邊州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延邊州人民檢察院對其立案偵查。7月4日,金日男被依法逮捕;10月27日,延邊州人民檢察院對金日男一案偵查終結,以金日男涉嫌犯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送交審查起訴。
收受近三分之一房地產商賄賂
1995年至2003年10月,金日男先後在延吉市規劃管理局擔任副局長、局長,隨後調入延吉市政協,由於時間跨度大,辦案人員歷時四個多月才偵查完畢,在偵查過程中,金日男如實供述了自己受賄的事實。爲了覈實案情,檢察人員先後找到近百名證人進行取證、調查,最後認定了其收受42家房地產商的43筆賄賂的事實。
金日男在擔任規劃局副局長、局長的8年多時間裏,收受了延吉市近1/3的房地產商的賄賂,爲他們開發工程的驗收、審批大開“綠色通道”,也把自己推向了受賄的深淵。
涉嫌兩種罪名貪官近日受審
日前,延吉市人民檢察院經過審查,以金日男涉嫌犯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向延吉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經審查查明:1995年至2003年10月,金日男在擔任延吉市規劃管理局副局長(主持工作)、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房屋開發的審批和驗收過程中,先後43次收受駐延吉市房地產開發公司或者建設、施工單位42家公司、單位負責人給予的錢物,其中現金人民幣103萬元、美元1萬元(摺合人民幣82890元),門市房2套、住宅1套,摺合人民幣474690元,受賄數額共計人民幣1587580元,涉嫌犯受賄罪。
另外查明,延邊州人民檢察院在偵查金日男受賄一案過程中,金日男被扣押、凍結的4套住宅、2套門市房、2間某大型商場的精品屋,以及存摺、金錶、金銀首飾等財產,加上1994年至2005年家庭消費性支出,總額合計爲6880432.53元,扣除金日男及其家庭成員的合法收入,以及金日男涉嫌受賄金額,尚有4214964.87元的財產無法說明其合法來源,涉嫌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據悉,此案將於近日開庭審理。金日男涉嫌犯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1995年,延吉市某房地產公司在延吉市犁花小學附近開發的住宅小區竣工後,金日男利用職務之便,向該公司總經理索要了一套價值17萬餘元的門市房一套。
-1995年至2003年,金日男以給某勘測設計院介紹施工項目爲由,先後收取了該院每年年終送來的“感謝費”12萬元。
-1996年,金日男姐姐在延吉市北大市場附近的住宅動遷,金在已經得到一套動遷安置房的情況下,又收受了開發商送來的一套價值近10萬元的90餘平方米住宅,此後,在該工程審批、驗收、配套費等方面均給予了方便條件。
-1994年至2005年家庭消費性支出,總額合計爲6880432.53元,扣除金日男及其家庭成員的合法收入,以及金日男涉嫌受賄金額,尚有4214964.87元的財產無法說明其合法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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