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委員長會議通過常委會2006年立法計劃。2006年常委會各次會議初次審議的法律草案16件,法律草案或立法時機成熟時再安排審議的14件,已審議尚未通過的法律案9件,將視情安排2006年常委會各次會議審議。
常委會2006年安排各次會議初次審議的法律案包括合夥企業法、義務教育法、反洗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反壟斷法、禁毒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修改)、企業所得稅法、侵權責任法、預算法(修改)等。
法律草案或立法時機成熟時安排審議的法律案包括國有資產法、國防動員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修改)、人民法院組織法(修改)、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改)、反不正當競爭法(修改)、建築法(修改)、海島保護法、自然保護區法等。
另外,已審議尚未通過,2006年繼續安排審議的法律案包括物權法、企業破產法、監督法、審計法(修改)、勞動合同法、行政強制法、護照法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人士說,2006年立法計劃體現了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的思路:提高立法質量;努力實現本屆全國人大的立法工作目標,即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2006年立法工作的重點,放在制定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成熟的、在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上。
2006年立法計劃也體現了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是指導性的、滾動的,是可以根據情況進行適應調整的,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需要。他透露,本屆全國人大任期後兩年的立法工作已經有了一個總體安排,既包括立法計劃,也提出了2007年立法計劃的初步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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