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八屆九次全會通過的《中共天津市委關於制定天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提出了“全面提升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水平”的要求,強調按照佈局合理、集約發展、環境優美、適度超前的原則,搞好城市規劃,加強城市發展戰略研究,充分發揮規劃的先導統籌作用。
“十一五”主要任務
□規劃更加開放的濱海新區
□規劃好繁榮的中心城區
□規劃好社會主義新農村
□進一步深化城市總體規劃
□建設天津市規劃展覽館
市規劃局提出,“十一五”時期要全面提升城鄉規劃水平:完善城鄉規劃體系、城鄉規劃法規兩個體系,狠抓兩個“嚴管”,即嚴格城鄉規劃管理與嚴格城鄉規劃監督檢查,提升城鄉規劃的戰略謀劃水平和改革創新水平兩個水平,力爭實現兩個“創一流”即爭創全國規劃行業管理一流和天津市政府機關一流,充分發揮城鄉規劃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引導、主導和統籌調控作用。
(一)瞄準世界先進水平,規劃更加開放的濱海新區。深化和完善濱海新區總體規劃,加快濱海新區各項規劃編制工作,用高起點、高標準、高水平的統一規劃爲濱海新區的科學發展、高度開放提供更爲廣闊的空間、更加科學的佈局。
(二)以海河綜合開發改造爲依託,規劃好繁榮的中心城區。完成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加快編制環外地區規劃、新家園規劃。
編制中心城區城市雕塑總體規劃,深化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實施好綠色家園規劃,加強城市景觀環境規劃,進一步提升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文化品位,爲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保障。
(三)積極推進區域協調、城鄉統籌一體化發展,規劃好社會主義新農村。修編天津市城鎮體系規劃,採取“市政府統一組織、規劃方案國際徵集、區縣具體實施”的工作方式,高水平編制11個新城、12箇中心鎮的總體規劃。加快編制區縣域規劃、村莊集鎮規劃、交通與市政基礎設施規劃。
(四)進一步完善城鄉規劃體系。進一步深化城市總體規劃,做好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批覆後的公開、展覽、宣傳和實施工作。
細化全市市域綜合交通規劃、市政基礎設施規劃、地下空間綜合利用規劃等專項規劃,做好旅遊、物流等現代服務業佈局規劃,將重點項目落到實處。
保障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實現本市城鄉規劃從編制、審批、實施和監督檢查全過程法制化、規範化,促進城鄉規劃依法有序地實施。
(五)建設天津市規劃展覽館,爲規劃的公開展示搭建公共平臺。
進一步提高規劃的公開性、透明度,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權威性,促進規劃的實施。
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重點仍是高速公路軌道交通城市道路環境設施
“十一五”期間,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和公路建設、累計投資規模預計爲“十五”的2.1倍。“十一五”期間,加大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力度,重點仍然是高速公路、軌道交通、城市道路和環境設施項目。
建設節能省地型普通商品住宅
“十一五”期間,保持房地產業平穩發展,預計房地產開發投資規模爲“十五”的2.4倍。“十一五”期間,要繼續培育房地產市場,調整開發結構,支持開發企業投資建設商貿、金融等現代服務業設施,投資建設節能省地型普通商品住宅。
新建住宅節能率要達到65%
“十一五”期間,中心城區、濱海新區、區縣建成新建住宅節能率要達到65%。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新建公共建築節能率達到50%。要率先進入全國建築節能先進地區行列。到2010年,中心城區實現再生水供應能力36.5萬噸/日,區縣建再生水廠供應能力達到35.1萬噸/日。鼓勵居民沖廁所、小區綠化使用中水,節約生活用水。
加快地鐵建設 完善公共汽車線網
實施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建立以大運量軌道交通爲骨幹、常規公共汽車爲主體、出租汽車等其他公共交通方式爲補充的城市公共交通體系。加快地鐵建設,完善公共汽車線網。到2010年要累計實現軌道交通通車總里程130公里。公共交通綜合分擔率預計達到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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