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高博 攝影馬成):1月8日上午8時,記者在南京路與南門外大街交口處調查行人交通違法行爲,據統計,一個小時內竟有300餘名行人在人行橫道上遇紅燈時照走不誤,在停止線內等候綠燈通過的行人不足十分之一;通過路口的行人,大約有一半不從人行橫道線上通過。
65歲的張奶奶說:“一些路口人多車多,汽車行駛緩慢,司機看到我們老年人就提前減速了,所以不會有危險。”
32歲的劉先生表示:“交通信號燈只約束汽車和自行車,行人無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注重人性化,保護弱勢羣體,司機駕車撞人要負全責呢!”
大學生劉某對記者說,很多時候不走人行道,實在是覺得太繞遠了,經常要走一個“直角”才能到斜對面路口。我們年輕人反應快,有危險也可躲過去。
記者調查發現,超過半數的交通違法行人抱有“汽車不敢軋我”的僥倖心態,對司機非常“信任”;有些交通違法行人不知道橫過道路還要看行人信號燈;還有少數行人則只圖抄近路。
記者在此提醒,行人闖紅燈不僅影響了市容環境和城市形象,還降低了道路的通行能力,直接引發交通堵塞,影響道路暢通,甚至造成交通事故。因此,市民出行時應自覺遵章守法,這樣既有利於他人,更有利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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