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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貴陽鐵路運輸法院獲悉,成都火車站派出所“警賊勾結案”二審將於1月17日、18日、19日三天在貴陽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
昨日下午,記者在貴陽鐵路法院的公告欄上看到,開庭審理的公告已經張貼出來,其內容是:本院定於2006年1月17日上午9時30分在貴陽鐵路運輸法院第一法庭公開審理宋寧、李東昇、崔少鋒徇私枉法上訴一案;1月18日上午9時在貴陽鐵路運輸法院第一法庭公開審理彭勇、林維、智勇、金國玉徇私枉法上訴一案;1月19日上午9時在貴陽鐵路法院第一法庭公開審理張保觀、馮桃、接正錦、程輝徇私枉法上訴一案。
據瞭解,去年12月10日,11名被告被貴陽鐵路運輸法院一審分別判處3年至7年有期徒刑,其中3名被告是緩刑,宣判後,8名被告人當庭提出上訴。他們提出上訴的理由是:量刑不當,定性不準,部分事實有出入等。
此次開庭由成都鐵路中級法院的法官擔當審理,據瞭解,有2個被告此次沒有請律師,其他被告都請了律師,估計有近10名律師將出庭爲被告辯護。目前,被告人仍然關押在二戈寨貴陽鐵路公安處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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