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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市勞動保障電話諮詢服務中心通過對近期市民來電內容進行分析發現,春節黃金週過後,工資福利問題再度成爲市民關注和諮詢的熱點。這些問題大多集中在:實行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日薪制或非全日制用工小時工資制的加班加點工資該如何計算?計算加班加點工資要以什麼爲基數等方面。
章女士是商店的營業員,幹一天休一天,因爲過節生意比較繁忙,所以春節期間初一到初三商場也安排她上班,初八正式上班後,她向老闆要加班工資,老闆卻說她們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崗位,是沒有加班工資的。那麼單位的說法對嗎?對於這個問題,12333向您提醒: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用人單位,在綜合計算週期內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爲延長工作時間,按小時工資的150%支付加班工資。但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必須按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對於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用人單位,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上工作的勞動者,不執行加班工資的相關規定。
此外,市民通過媒體瞭解到近期本市將出臺有關調整最低工資及工資指導線等文件,紛紛向12333打來電話詢問有關情況。爲了讓職工和用人單位及時、準確地瞭解工資福利方面的相關政策規定,該中心將於2月14日(星期二)8:30至11:30開通工資福利專家諮詢熱線,屆時將邀請市勞動保障局工資福利處的負責同志來到12333現場爲職工和用人單位進行權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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