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3日閉幕的廣東省政協九屆十三次常委會上,香港置添集團董事總經理李聰德、巴塞羅那奧運會跳水冠軍孫淑偉、雅典奧運會跳水冠軍胡佳等因兩年未參加省政協全體委員會議,被省政協以“辭職”的方式撤銷了省政協委員職務。
最近記者從省政協獲悉,爲了從制度規範上約束省政協委員政治協商、民主監督的履職行爲,《政協廣東省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規範省政協委員參加會議活動的規定》正在緊鑼密
鼓的擬訂中,《規定》初稿已經成文,並經省政協主席會議初審。目前,省政協有關部門正在根據省政協主席會議的意見進行修改,計劃今年年底前出臺實施。
現象:近1/3政協委員會議缺席
廣東省政協系統對“不作爲”政協委員“開刀”的制度化規範的設想,源於廣州市政協。據統計,廣州市政協開會時政協委員到會率最高達到了80%,最低時只有60%多一點,1/3的政協委員缺席會議,幾乎使政協會議的決議都難以合法化。政協委員對政協組織的會議和活動的缺席,程度不同地影響了政協一些重要會議活動的參與率和政協組織的羣體運作。
2004年2月20日,《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協委員參加政協會議活動組織工作的意見》經廣州市政協十屆第六次常委會議制訂通過。《意見》規定:對沒有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和無特殊原因連續兩年不參加全體會議的政協委員,連續四次不參加常委會議的政協常委,經報廣州市委同意後,按有關程序撤銷其委員、常委資格。屆滿時,政協將本屆政協委員參加政協會議活動的出勤情況通報市委組織部和統戰部,並建議作爲推薦連任下屆政協委員人選的條件。這一規定,在全省政協系統首開先河。
“責任風暴”重點規範政協委員職責履行
從2004年起,廣東省政協在系統內部掀起一系列針對政協委員“不作爲”的“責任風暴”。據悉,目前,深圳市政協也正在草擬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協委員隊伍建設的文件,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對常委和委員履行職責提出明確的要求,把權利、義務、責任結合起來,進一步強化政協委員的責任意識。
2006年1月13日,廣東省政協九屆十三次常委會議審議決定:28名省政協委員因年齡、工作調動、任職期滿等各種原因而辭職。如此大規模的以“辭職”方式取消政協委員職務的做法,在廣東省政協的歷史上尚屬首次。
新規:省政協九屆四次會議將刷卡報到
2005年12月,《政協廣東省委員會關於加強省政協委員管理的若干意見》初稿完成,按照初稿的初步意見,省政協委員2次不參加全體委員大會、常委2次不參加常委會議,省政協將撤銷其常委、委員職務。此草案經省政協主席會議討論,吸收了很多意見,並將文本改名爲《政協廣東省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規範省政協委員參加會議活動的規定》。目前,省政協有關部門正在根據省政協主席會議的意見進行修改,計劃今年內出臺公佈實施。
按照規定,廣東省政協九屆四次會議將於今年2月21日~26日召開。記者得知,爲了加強政協委員參加全體會議的管理,大會將實行刷卡報到制度,不能參加會議的常委和政協委員,必須向大會提交書面請假請求,否則將受到嚴厲的制裁和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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