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籠“胡戈”牌饅頭正式在蘇州出鍋。消息一出,將本來就劍拔弩張的“饅頭案”弄得像一則搞笑的小品劇。
商家:跟着胡戈有“饅頭”吃
昨日記者獲悉,蘇州兩個天堂創意公司抓住胡戈跟陳凱歌“饅頭”糾紛的大好商機,已迅速地將“胡戈”註冊爲饅頭商標。
昨日下午,在蘇州十全街的錢塘茶人茶館裏,第一籠“胡戈”饅頭正式出鍋,而且這籠饅頭很特別,是豬肉蝦仁餡的“胡戈”饅頭。
記者瞭解到,兩個天堂創意公司一次性註冊了包括“胡戈”饅頭、“胡戈”花捲、“胡戈”咖啡飲料等在內的30個類別。爲使品牌成爲商品,“胡戈”饅頭已由兩個天堂創意公司正式授權給錢塘茶人茶館和錢塘人家川浙匯中餐館面市。
據該公司藝術總監龔先生介紹,“胡戈”饅頭的註冊完全出自公司全體同仁對於胡戈所製作的短片《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的欣賞。更爲有趣的是,公司爲“胡戈”饅頭的廣告所創作的廣告語是:“饅頭不能好吃到這個地步”。套用電影《無極》中張東健的那句“跟着你有肉吃”的臺詞就是:跟着胡戈有“饅頭”吃。
胡戈:能免費吃我沒意見
記者就此事立刻電話聯繫了胡戈本人,也因此有了下面這段精彩的對話——
記者:胡戈你好……
胡戈(未等記者說完):你的問題我知道,我沒意見,也不發表看法。
記者:我說的是“胡戈”牌饅頭的事,你已經知道了?
胡戈:知道了啊,無所謂吧,我也不覺得是侵權還是什麼,人家願意註冊就註冊嘛,我覺得是小事情。
記者:那要是又有其他公司把其他名人都註冊成食品了,你怎麼看?是不是覺得有點不妥啊?
胡戈(無所謂的語氣):我不是什麼名人,只是在按部就班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如果“胡戈”饅頭能讓我免費吃,我沒意見。
胡戈在回答完記者的最後一問後,笑了。也許是胡戈在用玩笑的方式告誡人們,別動不動就告誰侵權。
最後胡戈還表示,“現在外界傳出的我要製作的《奧斯卡之夢》的短片,已經由於種種原因擱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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