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修訂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實施進入倒計時,滬上一些KTV的營業時間已作相應調整。今晚想去唱歌的消費者,明天凌晨2時就得結束,不能再像以前一樣唱通宵了。
凌晨2時後價目表被撤消
記者昨日下午來到錢櫃KTV黃浦店,店內日班負責人傅先生說,從3月1日起,錢櫃黃浦店將會按照新的條例調整營業時間。據介紹,3月1日以後的每天凌晨1時左右,錢櫃將不再接受預約,工作人員會向客人作婉轉解釋。錢櫃盧灣店工作人員說,該店凌晨2時以後的價目表已經沒有了。
營業時間作了類似調整的還有好樂迪,據好樂迪預約中心工作人員郝小姐介紹,最近來電詢問新條例情況的客人很多。如果有預約零點以後的客人,他們都會告知營業時間變動的情況,一般凌晨1時就不再接受預訂。另外,好樂迪原本凌晨零時-6時的“零點包段活動”價格十分優惠,但是這一活動從3月1日凌晨起也被正式取消。
暫時還未引起價格變動
滬上KTV營業時間的變動,暫時還未引起價格的變動。錢櫃黃浦、盧灣店的相關人士均表示,暫時還沒有接到總公司有關價格調整的通知。好樂迪也表示,原先“零點包段活動”確實吸引了不少顧客,取消這一優惠活動可能會有一些影響。但是,目前還沒有聽說公司有提高20時至24時黃金時段價格用來彌補這部分缺失的想法。與好樂迪有所不同,據統領KTV預約中心總檯的李先生介紹,他們平時凌晨2時以後的預約極少,因此新修訂的《條例》對他們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一名剛剛走出錢櫃的高三學生告訴記者,這次娛樂場所營業時間的變動是在凌晨,對於還是學生的她來說,沒有什麼影響。不過也有消費者提出,是否可以考慮週一至週五實行凌晨2時至8時不營業,週六、週日還是通宵營業呢?因爲週末還是有一些人想徹底放鬆一下的。
迪斯科舞廳將配安檢設備
根據新修訂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今後各地的營業性迪斯科舞廳也將配備安全檢查設備,來往人員要先安檢再蹦迪。在位於南京西路體育大廈二樓的體育俱樂部舞廳,記者注意到這裏的營業時間一直都是9時至24時左右,據門口檢票的工作人員介紹,通常來這裏跳舞的以中老年人爲主,他們一直嚴格把關,禁止未成年人進入。
在迪美廣場的南夢宮電子遊戲世界,記者看到在不少年輕人盡情遊戲的時候,一名保安始終在四下巡視。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這裏被劃分爲遊戲類的成人區與遊藝類的兒童區。南夢宮10時-21時的營業時間與新修訂的《條例》沒有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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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場所”如何界定?
在即將實施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中,對“娛樂場所”的界定比較原則,指的是“以營利爲目的,並向公衆開放、消費者自娛自樂的歌舞、遊藝等場所”。正因爲如此,當《條例》剛剛頒佈時,社會各界就曾對《條例》適用管理對象產生了疑惑。
比較典型的例子是,類似酒吧、網吧、浴場等,同樣具備“以營利爲目的,向公衆開放,消費者自娛自樂”的場所,是否屬於“娛樂場所”範圍?它們是不是也應當自3月1日起,接受“凌晨2時至上午8時不得營業”的規定呢?另外,在賓館、飯店和度假村中,爲消費者提供通宵服務的棋牌、歌舞、遊樂場所,是不是也應當歸於《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管理範圍?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該《條例》的實施,將對上述行業產生較大影響。
對類似的疑惑,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副司長張新建曾對媒體表示:酒吧、網吧和沐浴中心,不屬於娛樂場所的範疇。該官員的解釋是,《娛樂場所管理條例》中所說的娛樂場所大致包括兩類,一是以人際交誼爲主的歌廳、舞廳、卡拉OK場所等,二是指依靠遊藝器械的經營場所,如電子遊戲廳、遊藝廳、檯球廳等。所以,一些以“主營項目的配套服務”形式存在的場所,雖然也有營利目的,但不屬於《條例》的管理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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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方性法規已作明確界定
作爲上海文化領域的行政管理機構,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的代表昨天就新條例在上海的實施前景,接受記者採訪。
該局新聞發言人助理徐建康稱,上海於1995年就制定了涉及娛樂場所管理的地方性法規,目前,《上海市文化娛樂市場管理條例》已經經過四次修訂,其中大部分規定都符合國家條例的原則,有些細則更加具體。比如,上海的地方性法規中已經明確:舞廳、卡拉OK廳、音樂茶座、遊戲機房、遊藝機房、檯球室屬於娛樂場所,開辦文化娛樂場所、從事文化娛樂(經紀)行爲的,需要申領《文化經營許可證》或《演出許可證》等。
徐建康表示,由於在文化娛樂領域的立法起步較早,因此上海3月1日起按新條例實施行業管理應當會非常順利。而按照慣例,每當國家有新條例頒佈後,有關部委會隨後出臺配套的實施細則,所以上海在主動消化、理解新條例的原則同時,也在等待文化部的細則出臺,以便比照現有的地方性法規,對是否要進行《上海市文化娛樂市場管理條例》的第五次修訂作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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