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日從教育部獲悉,截至2005年底,全國應開辦國家助學貸款的1714所普通高校中,還有248所地方高校,主要是地、市所屬高校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尚未啓動。
據教育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介紹,2004年以來,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採取一系列措施,推動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新機制的落實。國家開發銀行積極介入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取得初步成效。總體來看,按照新機制運行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已在全國推開,但進展仍然不平衡。部分省區或高校雖然啓動了這項工作,但審批貸款人數和金額仍然偏低。高校和銀行的工作機構還不健全,工作人員配備不足,不適應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要求。
爲繼續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教育部將進一步督促各地加強銀校合作,抓緊解決少部分尚未落實經辦銀行的高校問題,掃除“盲點”學校。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必須在今年秋季開學前成立專門的學生資助中心,按照在校學生人數2500:1的比例調劑編制,配備專職幹部,配合銀行做好貸款的申請、發放、貸後管理和風險防範工作。
教育部將會同財政部抓緊制定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辦法和在中央部門所屬高校部分艱苦專業設立獎學金的具體實施辦法,對2006年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開展得好且財政比較困難的省份繼續予以獎勵支持。
有效控制貸款風險,是關係到國家助學貸款健康、持續發展的根本性問題。教育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進一步健全風險管理機制進行認真研究,讓貸款學生充分認識到違約後果的嚴重性。
據瞭解,教育部將從3月份開始,組織專人包省包校,在地方和高校對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進行巡迴督察和督辦。教育部還將研究把國家助學貸款的落實情況作爲高校本科教學評估的重要內容。(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