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天津市地稅局瞭解到,今後在火車上用餐也可以索要專用定額發票了。自今年3月起,《天津市鐵路客運餐車定額發票》開始啓用,發票面額分爲壹元、貳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六種,鐵路部門原印製的《天津鐵路分局運營配套服務發票》不得再用於客運列車收取餐費。
據瞭解,新發票適用於鐵路部門本市所屬單位在鐵路客運列車上提供餐飲服務收取款項時開具。《天津市鐵路客運餐車定額發票》爲單張兩聯式,即存根聯和發票聯平行設置,左側爲存根聯,右側爲發票聯。鐵路餐車定額發票採用65克乾式複寫紙印製,票面背塗爲淺綠色,並印有“鐵路專用”字樣,開具時應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按收取款項的日期如實填寫開票日期。《天津市鐵路客運餐車定額發票》可以在其鐵路局客運列車上跨省使用。
《天津市鐵路客運餐車定額發票》由市地方稅務局統一印製,並按行業發票管理權限向鐵路部門發售。鐵路客運餐車定額發票不得超範圍使用,嚴禁倒買倒賣。爲此,地稅機關將採取措施,加強對用票單位的發票管理,對違反發票管理辦法的行爲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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