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的江蘇籍男子張某,在鐵道第三勘察設計院深圳分院任會計兼出納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國家財產194萬餘元。日前,市一中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張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追繳回的194萬餘元贓款已經發還給鐵道第三勘察設計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