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李文娟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家弘

記者董倩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系教授劉桓
央視《新聞調查》3月27日播出節目《舉報人李文娟》,以下爲節目內容。
被採訪人:
李文娟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
劉桓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系教授
何家弘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演播室:
舉報檢舉違法犯罪行爲,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但是舉報之後,如何能夠有效地保護舉報人,免遭被舉報者的打擊報復,這就需要一整套的舉報人保護制度。今天新聞調查的主人公就是舉報人李文娟,她原來是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的一名公務員,在負責稅收登記工作的過程中,她發現鞍山市國稅局存在人爲地少徵國家鉅額稅款等違法和違規行爲。猶豫了五個月之後,李文娟向國家有關部門進行了實名舉報。從此,她的命運開始遭遇到一系列她從來都沒有想到過的變化。
記者:如果再讓你選擇遇到的,你看到的這一切,你是舉報還是不舉報,你會再怎麼選擇呢?
李文娟(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我不會舉報了,因爲舉報以後呢,在保護舉報人這方面的措施實施和被打擊報復認定方面,國家在實際操作當中很難,甚至說狀告無門。
記者:就是作爲舉報人,你是得不到相應的保護,是這個意思嗎?
李文娟(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對。
記者:那麼在你做出舉報這個舉動之前這些事情你都不知道嗎?
李文娟(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我不知道。
解說:李文娟今年43歲,大學文化程度,1983年進入鞍山市國稅局工作。2000年她開始在鞍山市國稅局直屬稅務分局計會科工作,負責稅收款項的賬目登記。在工作過程中,李文娟認爲她發現了稅務局內部存在一些違反國家稅收法規的行爲。
李文娟(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我看到我們單位人爲調節稅款,還有違法的退稅的事,加上改變預算級次。
記者:如果不舉報的話後果會是什麼樣的?
李文娟(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如果不舉報,這種現象可能就永遠地掩蓋下去了,一個月人爲調節稅就達到了幾千萬。
解說:鞍山一直是我國著名的重工業城市,擁有鞍鋼集團等一批中央和省直屬企業,這些國有大型企業的稅款徵收專門由鞍山市國稅局直屬稅務分局負責,而李文娟就在這個分局工作,於是她利用工作機會複印了企業增值稅申報表等賬目證據,帶着這些證據,李文娟於2002年6月向國家稅務總局等有關單位舉報了鞍山市國稅局存在的五項違法違規行爲:
一是鞍山市國稅局直屬稅務分局在2001年12月爲5家企業非法減免增值稅9762萬元,非法減免所得稅19298萬元,兩項合計29060萬元。
二是違規辦理企業所得稅退稅588萬元。
三是擴大徵收管理範圍,代鞍山市政府收取價調基金。
四是更改稅收預算級次,將市級改爲區級,從區財政取得稅款收入5%的提成。
五是設真假兩套提成帳,以獲取更多的款項。
李文娟(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當時我是想,我給他們提供一些調查的方法。
記者:給誰提供?
李文娟(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給調查人員提供一些調查的方法,讓他們按照我提供的調查方法,然後再給他提供一些其它相關情況去調查,我就是想把這種現象揭示出來,挽回國家的損失。
我當時覺得能夠解決問題
解說:在李文娟舉報的問題中,最突出的是她認爲鞍山市國稅局直屬分局存在與企業聯手,人爲地減免和少收企業鉅額增值稅的現象。
李文娟(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當時國家稅收是計劃加增長的模式,每年向國家交納稅款,按照上年的計劃加上一定的增長比例,完成計劃了就行了,這樣單位呢,我們實際增收能力遠遠大於這個數字,這樣領導也完成了計劃,先進也一樣當,他就可以人爲地調節,不讓企業交了這筆稅款。
記者:實際上企業是應當交那麼多,你們是自作主張讓企業少交這些稅款了?
李文娟(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對,是人爲地調節稅款。
解說:那麼李文娟發現的這些問題是否屬實,她舉報的人爲調節稅等行爲是否違反了國家相關的稅收法規呢?記者帶着李文娟提供的相關賬目採訪了中央財經大學稅務系教授劉桓。
劉桓(中央財經大學稅務系教授):那麼人爲調節稅它的性質是什麼?就是等於我們所謂的壓庫或者是所謂的超收,也就是說按稅法規定,你這個納稅人,一個納稅期之內你產生多少經濟行爲,經濟行爲按照國家稅法的規定應該納多少稅,這個你應當是如實上交的,這個是既不允許你多繳,是屬於多徵,也不允許你少繳,但如果說你今年該徵的,你不讓他徵或者是授意他或者是暗示他不交,這個行爲就構成了我們所謂的欠庫、壓庫欠庫。
記者:這個問題的性質有多嚴重?
劉桓(中央財經大學稅務系教授):如果說你應收你不盡收,在違犯徵管法,違背稅法的同時也違犯了我們國家的預算法,因此我們說這樣的一個行爲,你要說它嚴重,上升的高度,要說有多嚴重它就有多嚴重。
解說:在李文娟的舉報信中,關於人爲調節稅的問題提供了鞍山市五家企業的增值稅申報表,涉及金額最大的一家企業是鞍鋼集團新鋼鐵責任有限公司,這家公司在2001年12月出現了兩份增值稅申報表,雖然日期相同,但是表中納稅的數字卻不相同。
記者:爲什麼會出現兩份增值稅申報表呢?
劉桓(中央財經大學稅務系教授):現在是這樣的,你看兩份的數字是不一樣的,這裏面必有一個真的一個假的,這個數字是小的數字。這個數字小說明什麼?就是它本來應繳兩億四,現在變成他填兩億二,因此產生出在當時,他人爲想壓庫,壓兩千萬的這樣一種動機,這在表上已經寫的很清楚了,這樣一個行爲我們說可以基本判定它是個欠庫或者是壓庫行爲。
解說:欠庫和壓庫這種人爲調節稅的行爲背後有着非常複雜的原因,主要涉及到2003年以前我國稅務系統實行的稅收徵管模式一直是按照國家下達的增長指標來完成任務。
劉桓(中央財經大學稅務系教授):比方說當時我預計今年這個徵期,我的收入比上一年要增長5%,那麼這個數字完成以後如果再完成進一步的數字的話可能會引起我以後年度的財政收入增加的困難,因爲你基數越大以後增長,比方說同樣增長5%,對100的5%增加和對110的5%的增加是不同的,因此它爲減少以後的壓力,因此今年完成任務以後截止了,所以它就不再做進一步的徵收努力,第二個呢無論如何就是我可以把財力暫時地或者永久地留在地方,因此出於這樣一個動機,這種現象產生的背景我們說是比較廣泛的,這第三方面的原因我們不排除稅務人員在裏面執法犯法,他在利用權力,他在進行某種錢權交易,這三個原因哪一個出現都和我們國家稅收的基本宗旨是不吻合的。
解說:國有大型企業的稅收涉及到複雜的生產和經營過程,要調查清楚李文娟所舉報的全部問題的真相,不僅需要非常專業的人員,還需要企業和稅務局提供大量的原始賬目,這對記者來說調查的難度相當之大。
劉桓(中央財經大學稅務系教授):因此它需要一個專家組,一個非常有經驗的,比方說是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還要非常有經驗的檢查稽查人員,查賬高手們去查這個事情,我估計要是專業人員下去的話有一個月差不多了,但是這裏面我坦誠地告訴大家,這樣一個調查它的阻力會很大,換句話說我們上級部門對這樣一個事情的重視程度和它查處的力度有多大,這是問題的核心和關鍵。
記者:你覺得你發現的問題並且反映的問題能夠解決這個問題嗎?
李文娟(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我當時是覺得能夠解決,我覺得我提出來了,國家就在這方面肯定就要採取一些措施,我想是能改變的。
解說:在李文娟舉報之後,國家稅務總局隨即派出了覈查組赴鞍山市國稅局進行調查。覈查組在覈查報告中所作的結論認爲,李文娟所舉報的五項問題中有兩項屬實,其他三項問題部分事實存在,但問題的性質與舉報信反映的不同,其中少收增值稅的問題是企業延緩徵收,屬於違規行爲。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還要求遼寧省國稅局應督促鞍山市國稅局做好舉報人的政治思想工作,並保護好舉報人;同時責令舉報人所在單位不得打擊報復舉報人。但是,實際情況是,就在李文娟舉報了鞍山市國稅局的問題之後,她的命運發生了一連串的變化,她被兩次辭退工作;被鞍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然後又被勞動教養一年。那麼這一切遭遇和她的舉報行爲有什麼關係?李文娟又爲什麼要堅持進行舉報呢?
解說:李文娟在鞍山市國稅局已經工作了23年,丈夫也是事業單位的職員,兩個人的工資收入在當地都屬於較高的水平,而且在李文娟舉報的那一年,他們的兒子只有4歲。
李文娟(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我舉報不是因爲對生活的滿意與不滿意,我看到在市場上,我看到那些下崗的工人還有農民,他們賣一些菜,被那個收稅的人從這頭兒追到那頭兒,就是爲了逃避那一元一元的稅款,我覺得他們這麼貧窮,還要被人家追得一元一元地交稅,而同時我發現我們單位竟然是一個月人爲調節增值稅就達到了幾千萬,我覺得這兩種現象對比太反差了,我覺得氣憤,我不管呢,我的心我好像我就忍受不了,我就必須得管。
解說:雖然有了舉報的想法,但是李文娟前後還是猶豫了5個多月。
李文娟(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也是思想經過反覆的鬥爭。
記者:爲什麼鬥爭?鬥爭在什麼地方?
李文娟(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鬥爭就是在考慮如果我被打擊報復,我個人將會什麼樣一個後果,又考慮如果我不舉報這種現象永遠地掩蓋下去。
記者:舉報這件事,舉報這兩個字對你來說是什麼概念?
李文娟(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就是反映問題嘛。
記者:但是舉報的後果你知道嗎?
李文娟(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我沒想到會這麼嚴重,我只是想到我們單位的領導會在工作當中刁難我。
記者:但對於一個普通職工,對於一個已經擁有幸福家庭的人,穩定生活的人來說,這還不夠多嗎?
李文娟(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我剛纔不是講了嗎,我就在這種鬥爭當中最後考慮,如果大夥都這麼想着自己的話這個問題不舉報,這種現象不揭露,這個年復一年,損失也無法彌補,我當時真是就這麼想的,曾經有個人要和我一起去舉報,但是後來他放棄了,這個事情總得有人去做。
解說:2002年6月,李文娟帶着舉報信和相關的賬目證據趕到北京,向國家稅務總局等有關單位遞交了舉報信。
記者:一個人?
李文娟(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一個人。
記者:家裏人知道嗎?
李文娟(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不知道,我說我上北京去玩兒去。
記者:下這麼大的一個決定你誰都沒告訴,爲什麼?
李文娟(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我害怕他們阻攔我。
記者:你走出這一步帶來的後果會給這個家庭帶來的影響,這些你都不考慮嗎?
李文娟(原遼寧省鞍山市國稅局公務員):是這樣的,我當時覺得雖然我自己有個人的利益,但是也有國家的利益,我確實是當時地位雖然卑微,當時真是想着國家,真是出於這種心理,一點兒都不誇張跟你這麼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