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市民要求北京有關部門正在考慮調整兒童乘車免票線標準。
現在北京執行的是1996年的規定,乘客可以免費帶領一名身高不足1.1米的兒童乘車。但現在的孩子個頭普遍比以前增高,五六歲的孩子平均身高在1.2米以上,老規定使許多孩子享受不到應該享受的優待。
看似簡單的0.1米陽光,體現政策的與時俱進和人文關懷。但積極的調整並不容易。因爲牽涉到一些單位、團體的利益,一些脫離時代的陳規今天依然在發揮作用。比如福州近日審理一個火車撞死人的案子,鐵路部門依據的是1979年的相關法律,只願補償300元,而當時最便宜的火車票僅爲2角錢。
立法建規的最終目的是保證社會的公正、公平、和諧,體現對人的關心和促進社會進步。當以往的規矩已和實際相距甚遠的時候,不去及時修訂建立新的法規,而以舊的法規來保護部門利益,說明了這些部門的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