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四川日報報道,昨日,中組部副部長、人事部部長張柏林爲四川省千名領導幹部所作的有關公務員法的專題報告會備受關注。3個小時的報告透露出不少新的信息。
針對公務員法中關於“國家實行工資調查制度,定期進行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並將工資調查比較結果作爲調整公務員工資水平的依據”的有關規定,張柏林闡釋,爲什麼要把公務員工資水平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進行比較呢?因爲,公務員是參加社會二次分配,機關工作又具有難以量化評估的特點,具體定位公務員工資水平缺乏客觀標準,因此採取這種調查制度。
這裏面所說的企業,不僅僅指國有企業,而是包括各種所有制類型的企業,從各種類型的企業中抽樣調查,與平均數比較,並且是與企業相當人員比較。由於企業和企業工作人員都沒有行政級別,這裏的“相當”是指大體相當,包括學歷層次、參加工作時間、職務層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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