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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建設要按照存量適度調整、增量重點傾斜的原則增加支農的投入,同時加快鄉鎮機構改革進程。
這是日前在“中國新農村建設:鄉村治理與鄉鎮政府改革國際論壇”上,一些核心官員和專家強調的兩個新農村建設中的關鍵問題。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吳知論表示,鄉鎮機構改革的主要問題,首先是鄉鎮機構改革的定位問題。鄉鎮機構改革目前還處於試點階段,尚未全面推進。
“我個人體會,要徹底消除農民負擔反彈的隱患,必須通過改革,將鄉鎮政府原有的向農民伸手的衝動、因素、渠道,堵死、斬斷。”吳知論說,“稅改以後,鄉鎮政府的工作環境不一樣了,主要的工作內容、工作方法發生了變化。”
吳知論還表示,鄉鎮運作相當大一部分是在應付上級的考覈評比。“有些考覈是必要的,能不能想辦法取消一些不必要的考覈。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由縣級政府或者縣級以上政府承擔的事,就不要轉嫁給鄉鎮了。”
對於鄉鎮政府職能的轉變,吳知論表示:“首先是收稅、收費不許再幹。包括不下達招商引資指標,不舉債搞建設,不爲經濟活動提供擔保。再有老百姓自己能幹好的事情,就別再包辦代替了。不能侵犯農民的生產經營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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