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五月底,中國內地又有二十二個地區建立了省級以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或監測站,去年全國已收到各種藥物不良反應報告十七萬三千四百八十份,比上年增加了近一倍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今天公佈這一數據時稱,這標誌中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體系已初步建成。
二00二年底,中國內地三十一個省、區、市均建立了省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並持續加大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力度,藥品不良反應報告數量不斷增加,由當年的一萬七千件增加到去年的十七萬多份,增長率超過十倍。世界衛生組織專家考察後對中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的評價是:正在大步前進。
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應,主要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後遺效應、過敏反應、繼發反應、特異性遺傳素質等。藥品不良反應既不包括無意或有意超劑量用藥引起的有害反應即用藥不當引起的反應,也不同於醫療事故以及因藥品質量問題(假藥、劣藥)而引起的有害反應。藥品不良反應通常分爲一般不良反應和嚴重不良反應。
一九九九年國家藥品監管局與衛生部聯合頒佈《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管理辦法(試行》,二00一年建立了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制度,目前已發佈了十期《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通報了三十八個有嚴重安全隱患的藥品。
去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陸續對“蓮必治注射液”、“穿琥寧注射液”、“非甾體類抗炎藥”等品種採取了修改藥品說明書的措施;將“千柏鼻炎片”、“氯黴素眼藥水”等十二個品種,由非處方轉換爲處方藥管理;對“凱傑舒”等藥品引起的不良事件採取了緊急控制措施,並及時快速對安徽泗縣出現的“甲肝疫苗引起羣體反應”的事件進行了處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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