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道路的暢通,要保證所有交通參與者的平等權利。目前我市在道路建設和交通管理方面,犧牲弱勢羣體(行人和非機動車騎車人)利益的趨勢越來越突出,主要有以下幾點:1、機動車道通暢了,非機動車道擁擠不堪,如南京路;2、快速路實際是屬於機動車的,行人橫過馬路由於沒有過街設施需要繞行很遠的距離;3、路口綠燈,機動車與直性自行車搶道、強行轉彎,而值勤者常常是要求自行車讓行;4、交警處理機動車違章,將車駛入非機動車道停放,人爲阻塞非機動車通行。
本方案爲保證機動車通行要求非機動車繞行尤其不妥,試想一個在風雨中騎車的人(弱勢)有近路而不能走,要繞行遠路,而風不吹、雨不淋的有車族(強勢)則可順暢通行。
我們想問題、定辦法要時刻想着廣大基本羣衆,這是創造和諧社會的要求!
建議:除公共交通車輛(含出租車)外,其他機動車繞行保定橋、蚌埠橋,大光明橋及兩側道路非機動車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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